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档频道 > 办公其他 > 工作报告 >

关于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些认识(3)

2009-10-09 
我们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下一步如何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

  五、对进一步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更多精彩文章请访问:http://www.reader8.net/data/gzbg/

  1、多措并举,积极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一是要确立扶持的重点和方向,确定主管部门,并选派专人下基层指导工作,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二是要培养典型,组织观摩交流,总结经验,循序渐进地扶持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典范作用。三是开展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四是帮助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搞好组织规划和产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使其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运行。

  2、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资金扶持。应协调财政、银行、信用社等部门安排低息或无息周转金贷款,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科技方面的扶持。有关部门可在科技咨询、指导、培训管理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建立经济技术协作关系,鼓励农技推广机构与农民联合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切实保护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得向其乱收费、乱集资,不得侵占其合法财产等。

  3、组建主体,坚持因地制宜。可以由农村能人和乡村集体组织牵头兴办,可以由村班子牵头兴办,使班子与协会“合二为一”,也可以由经济技术部门和企业牵头兴办、不拘一格。

  4、建议几种经营形式:一是“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农户”。主要通过作为骨干成员的专业大户开展生产示范和流通经营,为农户提供间接服务。二是“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这是前一模式的延伸,主要通过合作组织建立的生产基地,示范引导服务农户。三是“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农民负责生产,企业负责加工流通,合作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规范企业与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