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要以活动为契机,克难治薄,强基固本,努力破解一批困扰基层多年的难题。一要以选好配强支部书记为重点,大力加强村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活动(即一个好班子、一个好思路、一个好规划、一个好章程、一个好阵地),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和村级事务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深化“四个培养”工程,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多名中专生”计划,加强梯队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二要着力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双带”能力。继续开展农村党员大培训,实施农村党员技能培训大行动,启动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大规模、全覆盖的集中轮训。三要强化激励保障。继续做好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公选到乡镇领导班子任职、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等工作。认真执行桂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健全村干部离任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一定三有”的要求。四要切实加大投入。积极筹措资金,继续推进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真正解决村级组织“有地方办事”的问题。五要积极创新平台。总结推广“农事村办”经验,进一步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农民群众工作体系。扎实做好党建帮扶和党内关爱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继续探索加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学习借鉴河南邓州创造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新鲜经验,努力探索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
第二,围绕服务群众、构建和谐,大力推进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
要认真贯彻中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党员承诺、设岗定责、党员义工等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新载体,充分发挥城市基层党组织在服务城市发展、促进社区和谐、建设精神文明、帮助困难群众、强化基层管理、净化美化环境、维护安全稳定等各项基层工作任务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要围绕“三有一化”即有人有钱有场所、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的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激励约束制度,努力形成条块结合、工作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社区党组织是进城务工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平台,要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沟通配合,认真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第三,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作用发挥,大力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
近年来,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了较快发展,但组建率偏低、作用发挥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党的力量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要下大力气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努力在扩大组织覆盖和发挥组织作用上取得新进展。按照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抓好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组建工作。对具备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要尽快建立党组织;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方便工作的原则,采取联合建、挂靠建、村企共建等模式组建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开展“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向培养”活动,注重在出资人、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要按照“经营管理能力强、党务工作能力强”的标准选好配强“两新”组织党组织班子和党务干部,确保党组织班子和党务干部懂经营、会管理、善发展、通党务。要学习借鉴浙江创建“活力和谐企业”等经验,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不断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
第四,以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本领为重点,大力推进学校和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学校和医院都属于社会服务和公益类事业单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些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群众关注度高。总体上看,这些单位党建工作基础比较扎实,党建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上。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就医贵等突出问题,着重围绕文明、诚信、守法经营,为社会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开展党建工作。要围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和医院,以抓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岗位练兵,组织技能竞赛,努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共产党员要争当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先锋。要在积极做好在一线职工、青年知识分子、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在学科(项目)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保证高知识群体党员数量不断增加。
第五,以“科学发展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大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
为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动力,自治区党委决定,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中开展“科学发展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投身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一要在贴近实际上下功夫,结合地方、行业、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党员岗位职责,明确创先争优的目标,找准工作的着力点,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使主题实践活动充分体现地方和行业特色,切合党员实际,适合群众需求。二要在创新活动方式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基层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创新,积极探索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特色各异的创先争优活动。三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在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素质能力中努力实践,在服务经济社会、推动事业发展中努力实践,在转变工作作风、为民排忧解难中努力实践,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努力实践,通过开展活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四要在有效激励上下功夫,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科学发展之先、争科学发展之优,注意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推广,力争在全国打造出站得住、叫得响的广西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郁氛围。对在“科学发展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各级要适时进行表彰。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与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相比,搞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把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在这里,需要明确几个重要问题:
一是关于领导关系和领导责任问题。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中央明确规定,省(区)、市、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其中县一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直接领导责任。为加强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已增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同志为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并成立自治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等4个分系统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并相应成立分系统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党的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承担起领导和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任,切实把这一批活动领导好、组织好、开展好。各级党委组织部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和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者,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组织部长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本地的学习实践活动。县(市、区)委书记作为本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直接领导者,要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亲力亲为、亲自主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统筹抓好辖区内各领域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抓学习实践活动的表现作为考核县委书记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关于指导机构和职责范围问题。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组建了5个巡回检查组,具体负责14个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为了加强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分类指导,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等4个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工商局、民政厅、教育厅、卫生厅分别牵头组建,在自治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系统指导小组分别派出苦干个巡回指导组,负责对本系统基层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各市也要相应组建本级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机构。各县(市、区)要按要求组建下派指导服务组,负责本地开展活动的指导服务工作。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兼任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各县工作队长兼任所驻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展检查指导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明确检查指导工作范围,原则上自治区派出的巡回检查组、巡回指导组检查指导到县一级,各市派出的指导力量检查指导到乡镇一级,县(市、区)派出的指导力量指导服务到村一级。要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增加基层不必要的负担。
三是关于活动经费和相关保障问题。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处在基层第一线,大多数经济条件较差,尤其农村、社区以及“两新”组织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经费比较困难。为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参照以往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的惯例,自治区党委决定,采取以财政经费为主、党费补助为辅,分级负担的办法,按照农村、“两新”组织党员每人30元,街道、社区党员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部分基层党员适当的经费补助。其中自治区负担50%,市、县(市、区)各负担25%。上级部门、领导机关以及包村单位,也要给予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尽力为基层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各种必要条件。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是关于活动时间和进度安排问题。中央规定第三批活动时间从9月份开始,明年2月基本结束。这是总体安排,主要适用乡镇、街道机关。其他领域集中活动时间为4个月,在活动启动和结束时间上与乡镇、街道不尽一致。根据我区实际,自治区采取各领域统一启动的办法,昨天的动员会标志我区第三批活动全面启动。鉴于各领域各行业具体情况和时间要求有所不同,各地要在进度安排上统筹协调,既不搞一刀切,又不走过场。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中央指导意见尚未正式下发,自治区相关分系统领导小组要具体衔接后再作出具体安排,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整体推进。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下,虽然全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已经正式启动,但许多地方和单位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还没有结束。这些地方和单位要继续抓紧整改落实,抓紧解决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善始善终搞好学习实践活动。要加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与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联动,把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科学发展共识、富民惠民政策、体制机制成果,进一步落实到基层,搞好联动整改,解决突出问题。特别要把帮助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解决问题与落实前两批活动的整改方案结合起来,增强活动的整体效果,让基层党员和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