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司2009年工作要点(2)
科学制定乡镇村庄规划。加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实施,强化对农村居民点有序调整与优化的科学引导。依据乡镇村庄规划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农民自建住房。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尊重基层实践,便于农民直接参与,成果直观易懂。
(二)组织编制全国村镇污水、垃圾治理规划研究,编制《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建立农村专项实用技术推广机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农村住房节能工作。
六、指导小城镇建设
(一)建立全国重点镇统计分析系统。
(二)推进“生态宜居小城镇”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活动,编制《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标准》。
(三)研究进城进镇定居农民住房来源及原有农房处置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农家乐”多种形式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七、统筹推动农村建设质量安全制度建设
督促各地落实《关于加强农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建村〔2006〕303号)。配合有关司局全面加强以农房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和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制度。
八、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系统的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纪律与制度。严格执行农民参与、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三)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措施。深入农村调研,加强监督检查,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司内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队伍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
(四)推动基层单位、基层队伍和个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文明乡镇、文明村庄、文明单位和文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