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工作会议讲话(3)
过去的2008年,是我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历程中不平凡的一年。经济建设增速、居民收入增加、城乡面貌增色、发展后劲增强,标志着我市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良性发展阶段。在这个历史性的跨越中,我们可以无愧地说,全市的政法干警功不可没。
第二,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是维护稳定的重头戏。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关键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排查调处纠纷工作,加大化解矛盾力度。去年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解决了一大批久拖不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消除了一批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少地方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性排查已成制度,做到矛盾不上交、不久拖、不激化,效果很明显。今后这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最近,从信访部门了解到,去年我市到省上访的人数在全省排得比较前,影响较大,突出表现在劳资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农村基层干部经济和作风粗暴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稳定、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一是要深入排查,发现矛盾。要立足于经常性、主动性做工作,把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性排查结合起来,及时把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政法综治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排查调处工作,对突出的、可能影响稳定的难点、热点和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二是要落实责任,解决矛盾。要建立健全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把调处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早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镇,集体上访不出县”。对因工作作风不扎实、措施不力,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超前工作,避免矛盾。各级党政领导要强化公仆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了解民意,体恤民情,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高度关注并解决好社会热点问题。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使群众状告有门,有冤能伸,有难能解。四是要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防止激化矛盾。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明确责任和分工,讲究政策和方法,及时依法处置。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心理预期和可能带来的影响,慎用警力、警械和武器,不能一有事情就将公安推到第一线,简单粗暴的办法往往激化矛盾。处理群体性事件,当地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靠前,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理顺群众情绪,不可回避矛盾,不可敷衍推诿。防止因执法不公和方法不当激化矛盾。五是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常抓不懈。要坚持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春节快到了,各级党政领导要认真研究部署,开展送温暖活动,特别是要重视关心贫困户和孤寡老人等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第三,要加大力度抓好社会治安。这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一个地方治安不好,盗抢横行,人身安全没有保障,谁还敢来,更不要说是投资。美国“9.11”恐怖事件就是明显的例证。因此,社会治安是第一投资环境。就目前形势而言,重点是要继续抓好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两大整治。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要进一步强化“以发展带动整治,以整治促进发展”的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切实承担起“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抓好两大整治。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集中力量组织好“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走私贩私、出口骗税、危害税收征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诈骗、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活动,营造和维护守法经营的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实现中央提出的“两年内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