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关于预防森林大火的工作计划(2)
我村山地面积约600亩,地处城区边缘,森林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林业、农业生产和城市美化威胁极大,特别近几年水灾已成村民的隐患,若再有森林火灾的发生,树木减少,水土流失势必加重水灾隐患。
1、发现森林火灾的人员,应立即向村、街道报告。
2、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马上召集应急分队,根据情况迅速部署,立即上山扑救,并要求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应急分队应付不来的情况下请求支援。
3、村防火应急分队在森林火灾发生时,应当及时对住在发生火灾地区周边的群众进行疏散。
4、严格执行余火守岗制度。
5、器具配备及后勤保障。应对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进行扑火常识进行培训,并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砍刀、2号或3号扑火工具、灭火弹。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扑火人员所需的食品、饮水、救护用品、照明设备等都要确保供应到位。
6、火情监控。明火未扑灭之前,扑火人员不准撤离现场。明火扑灭之后,必须留足力量继续消灭暗火,严防死灰复燃,要指定专人负责到底。
7、火案查处。火灾发生后,要配合市林业局及林业公安对森林火灾起因、受害面积、过火面积和林木损失等鉴定工作。
8、森林火灾后,要对已烧死的林木进行申请砍伐,并做好补种补植工作。
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