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总结(2)
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着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四、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形式多样检查。执法检查是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2008年,我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并完善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检查模式,在水行政执法、旅游行政执法和食品安全检查中采取“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并用、横向联合执法与纵向联合执法并存”执法模式,建立完善了市、区、街道、村四级联合检查制度,有效地丰富和扩大了执法检查队伍力量,加强了执法队伍的联系与交流。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局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确保行政行为内容和程序两个方面的合法性。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都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寻”,不凭主观意向“枉加评断”;在依职权作出行政处罚、许可、收费、检查等行政行为时,都告之当事人相关的依据和事后享有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做到公平、公正、适当。2008年我局旅游行政执法15次,出动人员65人次;安全食用农产品专项和联合检查全年共48次,出动检查人员320余人次,没收各类违法豆制品、未经检疫的白板肉1600多斤。处理回复各类食品信访、来信举报28起,满意率达到100%。
五、完善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考核。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根据《下城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具体规定,层层细化和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核目标,确定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考核内容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如:在水行政执法方面要严格根据《水法》、《防洪法》、《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沿河、涉河的建设项目进行规范化审批制度,按照省、市行政许可制度的要求,建立审批材料登记、填单、编号、存档,并向报送单位出具回执凭证,并严格执行审批时限。真正做到了“行政执法检查与执法监督并重,考核责任与奖惩机制并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并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干部的考核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执法干部工作责任心,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