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全区1102人的调查中,由于受部分群众没有或没有全面了解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人民检察院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没有或没有全面了解的人数分别为121人、400人、478人,所占比例分别为10%、36%、43%),故对政法部门工作状况的评价应从正、反两方面来进行:从正面看,公众对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人民检察院的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81%、60%、55%。从反面看,公众对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人民检察院的不满意率分别是8.5%、4%、3%。
在调查对象中,有151人在法院打过民事官司。在对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评价中:65%的人对执行环节不满意,20%的人对审判环节不满意,15%的人对立案环节不满意。
对政法部门存在问题的反映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办事效率不高(23%),第二位的是态度生硬(10%),其它依次为执法不公、以权谋私、耍特权、工作推诿、贪赃枉法。
群众认为政法部门在打击犯罪力度方面,54%的人认为政法部门打击犯罪有力。46%人认为政法部门打击犯罪不太有力或不力。
从总体上看,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持之以恒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6、目前增强公众安全感急需解决的问题
社会治安与公安队伍的建设高度相关,四成多的公众认为增强公众安全感应“加强巡逻”和“增加街面警力”。
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如何提升社会治安水平、增强公众安全感表现出很大关注,提出急需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占17%。其次是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占12%。第三是鼓励见义勇为,占9%。第四是公正执法与提高警察素质,分别占9%。
以上说明,人民群众对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极为关注,维护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应从预防犯罪的思路出发,在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7、部分群众防范意识较差,不时遭受不法侵犯
在被调查的1102人中,有10%的人曾遭受过不法侵犯。不法侵犯集中表现为入室盗窃、自行车被盗、被扒窃等现象。
8、群众对社会治安要求和顾虑
调查中发现,居民 对社会治安的要求和顾虑尤存:一是一些治安问题影响了居民的安全感。在调查的1102人中, 排在第一位的,也就是说,有39%的人,认为公共场所﹝如集贸市场、公交车等﹞治安欠佳影响其安全感; 排在第二位的,有26.4%的人,认为交通事故影响其安全感; 排在第三位的,有25.6%的人,认为刑事犯罪影响其安全感; 排在第四位的,有9%的人,认为火灾影响其安全感。二是个别犯罪现象较为严重,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入室盗窃犯罪现象、赌博现象等有超过10%的人认为比较严重和很严重。三是有近12%的调查对象认为其住地没有设立治安岗亭﹝警务室﹞或门卫室和治安巡逻队。
三、结束语
1. 准确性分析
影响本次调查数据准确性的因素: 一是本次调查与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村﹝居﹞委会开展宣传创建﹝平安西安﹞活动基本同步进行。二是本次调查过程中,各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综治的干部全程协助,配合,使被调查对象增加了一定顾虑。三是调查结果是被调查对象的主观评价,受个人素质、环境、社会关系等方方面面的影响,可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但上述因素,并不能影响调查结论。因为,统计调查是建立在大数法则、趋势分析之上。加之,本次调查,全体调查人员能严格按照《2008年灞桥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方案》规定进行操作,抽取样本众多,问卷从不同角度对社会治安作出了评价,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经分析、讨论、测算、评估,上述所有数据置信度为95%,误差率为±1%,可信度较高。
2.建议
从这次调查可以看出,群众对目前社会治安环境感到满意,绝大多数被调查者没有受到不法侵害,社会治安大局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但从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仍然存在。因此,全区党政机关、尤其是政法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群众最关心的事情解决好、落实好,多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平安西安”落到实处,让他们切身体会到有了政法部门的存在,他们的安全也就有了保障,这样他们也就会安居乐业了,社会也就和谐安定了。
XX区统计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