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时,明确提出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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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进一步明确审计在权力制约和监督中的功能定位和内容
审计机关具有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法定职责。审计监督作为整个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受其职能所限,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有必要首先明确审计的功能定位。根据当前权力在某些环节仍然失控的状况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要求,审计机关应从专业特长、职能优势和客观公正、依法独立性等特征出发,既要对权力行使的主体进行监督,也要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确立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功能定位,从根本上发挥审计预防和治理权力腐败行为的作用。
1、制约和监督行政权,查处利用干预市场活动谋求私利的行为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当前正处于转轨时期,存在着两种主要的经济资源配置机制:一种是市场机制,一种是行政机制。我国所实行的"增量改革"或者叫"渐进转轨"的特点在于,这两种机制在相当长的时期中是结合在一起的。于是一些手中掌权者就利用两轨之间的缝隙与漏洞,运用行政机构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谋取自己的私利。在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通过行政权力分配资源的体系和市场分配资源的体系搅在一起,使得权力腐败变得轻而易举。一些人想方设法进行"设租"、"造租"的活动,以种种名义加强行政权力对于经济活动的干预,增加行政审批的项目,以便增加"寻租"的机会,这使权力腐败活动日益猖獗。
2、制约和监督职务权,查处利用调整财产关系巧取利益的行为
转轨时期是一个所有制结构大变动、利益关系大调整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公共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无须也无法对产权属于任何人作出界定。改革开放以后,继续保持产权界定不明晰的状况,就有很大的问题。这是因为,市场关系意味着不同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换关系。要建立市场经济,就必须改革原有的产权关系,对产权作出明确的界定。这种产权关系调整的工作多半是由各级官员所掌握。在权力的运用没有受到严密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某些权力拥有者就千方百计利用这种不受约束的公共权力,侵夺公共财产,中饱私囊。
3、制约和监督垄断权,查处利用市场不规范交易牟取暴利的行为
西方经济学在考察市场交易活动的时候,首先假定面对的是一个完善的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上,掌握着充分信息的人们进行平等的交易。而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即使所有者之间平等交易的市场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它也从来都是不完善的。市场不完善最重要的原因,是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息强势方面能够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损害信息劣势方面而获益。在我国市场上,特别是金融证券市场,一些人利用信息垄断的特权,权力"出租"、勾结舞弊、违法买卖,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此类案件频频发生,触目惊心。
在明确定位的基础上,坚持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意大案要案线索"的指示精神,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内容切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对行政审批和执法权进行制约和监督
当前,行政审批的事项和环节过多、范围过广,行政多头分散审批,"暗箱操作",已严重阻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已成为共识。从审计的角度看,行政审批权与行政性收费有着天然的联系。握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往往会利用手中职权,巧立名目,收取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形成巨大的预算外资金,成就部门利益。同样,行政执法部门也会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监管、处罚等执法权以权谋私。因此,审计要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审计,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收费行为是否合法化,二是收费标准是否公开化,三是资金管理是否国家化,四是票据使用是否单一化。通过以上的审查,来实现依法治费。
2、对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权进行制约和监督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为我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国有企业却遇到了越来越大的挑战。尽管党和国家一直把国有企业作为改革攻坚的主要目标,但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太大,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的问题长期难以根本解决。这就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使国有企业的权力失控现象日益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成为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并且,因权力失控而导致国有企业的违法违纪案件,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严重程度上,都呈上升趋势。
当前,审计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权力制约和监督,避免其权力失控,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借承包经营之机,用国家资金经营,赚钱归个人所有,赔钱由企业承担;利用企业资金炒股,将股息据为已有;乘企业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之机,合伙私分国有资产或故意低价评估国有资产从中牟利;利用组建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制改造之机,用公款为个人购买法人股,非法占有企业股份。
3、对金融资金运作权进行制约和监督
实行市场经济后,银行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滞后,监管力度不够,银行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其严重程度令人触目惊心。审计加强对银行系统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首先是审贷机制不健全。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贷款决策凭个人意志、人情贷款、点贷情况不断发生,信贷审查制度流于形式,使贷款失去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保障。甚至置国家信贷政策于不顾,违章贷款,从中收受贿赂,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增加。其次是管理机制不完善。银行经营者利用手中职权违规经营、违规吸储、用银行资金炒房地产,流入期贷股市交易,使部分资产偏离正常轨道,失去了正常监控,形成高风险资产。其三是安全防范不到位。金融机构内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查处不力,内部控制制度薄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钻政策空子,套取、诈骗银行资金,使银行资产遭受损失。
4、对证券经营权进行制约和监督
审查证券领域的权力腐败现象,主要查处在"股权交易"。"股权交易"又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通过向有关官员行贿争得企业上市权。企业一旦上市,就能够圈到大量资金,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也相应扩大,因此,很多企业领导人为了获得上市指标,以内部职工股开路行贿,这种毫无风险的"新股不败"现象,其实正是权力寻租的典型模式,也是领导干部腐败的一个新的症候。另一种是权力入股,坐地分红。这种形态多表现在非上市企业中,就是以官的职权作股,到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企业中,入股分红。这种交易,实际上就是以权力为资本,把权力作为一种可以交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