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大力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政府工作的迫切任务。农民安,全县安;农民富,全县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仅是口号,更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三)被征地农民信息系统建设要到位。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县被征地农民状况,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信息系统,对于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实现农村管理集约化、科学化,推进政府信息化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县政府决定,对2000年以后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务必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为民办实事、办大事的工作来抓紧抓落实。
(四)工作措施要到位。我县县域范围较大,不同乡镇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即使同一个乡镇、同一个村组,也会因征地单位不同,征地时间不同,土地、人口不同,补偿标准不一样。在具体工作中,这些都要充分考虑,要一个一个村的算帐,从土地、人口和资金三个方面,认真测算,尽可能准确;要做到阳光操作,给予农民充分的知情权,维护农民的参与权,保障农民的监督权,尊重农民的选择权;要根据政策规定,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到组、到户做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提前制定化解预案,千方百计把好事办好。
三、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千丝万缕,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各负其责,做好工作衔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落实《暂行办法》的工作方案,协助、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国土、公安、财政、地税、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予以支持。要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二)要积极稳妥推进。推进这项工作难度很大,千家万户思想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操作过程中很可能遇到不少矛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坚持克难求进,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注重保障机制的不断3COME文档频道完善,注重保障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使《暂行办法》最终能够得到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拥护。要坚持政策、坚持程序、坚持工作质量,决不搞“夹生饭”,杜绝“翻烧饼”。要发挥政治优势,引导保障对象中的党员、干部及其亲友带头参保,力求做到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要坚持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先在集中征地的地方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后,切实加快推进步伐。
(三)要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授人以鱼,莫如授人以渔。帮助被征地农民寻求出路、解决就业问题,才能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到根本保障。针对我县被征地农民的现状,在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还要逐步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制度和免费就业指导制度,建立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促进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要充分利用劳动保障、教育、文化、农业等部门的培训资源,推进农民培训向职业技能拓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民培训工作机制。要根据农民自身需要来确定培训项目,实行有针对性的定单式培训。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要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转移就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多渠道收集企业用工信息,按期举办劳动力就业洽谈会和招聘会,促使农民有秩序地向二、三产业转移。
同志们,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紧迫而艰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怀着对广大被征地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项得民心、顺民意、谋民利的大事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