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3)
要建立合理的授权授信机制,千方百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宏观调控以来,上收分支机构的信贷权限,实行集中审批是商业银行控制信贷的主要手段。在集中审批制度下
(二)由于受从紧货币政策和信贷规模控制,对作为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也将造成三方面的影响。一是使经营效益受影响。200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15次,并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行贷款规模控制,这些措施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带来了较大变化。截至2008年5月底,XX县信用联社各项存款余额为108086万元,占全县各项存款余额的45.91%;比年初增加26741万元,增长32.87%;根据规定在人行准备金和备付金存款达20709万元,占各项存款余额的19.16%,比2007年同期在人行准备金存款增加11438万元,从而减少了可用资金;存贷款比例为56%,比2007年5月末下降13个百分点。由于受国家货币政策宏观调控贷款限额指标管理制约,今年我县农村信用联社的信贷资金增量仅为1亿元,而闲置资金达3亿多元,这就使县联社经营效益受影响。加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多在农村,资金来源以居民储蓄存款为主,渠道单一且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如果资金得不到有效合理运用,势必会加大经营负担,降低经营效益。二是使信贷支农的力度削弱。实行信贷规模控制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支农面临新的挑战,支农贷款得不到有效保证,支农成效受到影响。三是使改革发展受影响。一方面客户资源流失严重。近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加大信贷支农中,对一些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成长进行了扶持,也培养了一批农业产业化优质客户。2007年以来,由于信贷规模受到制约,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信贷承诺,抢占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培养的优质客户资源。另一方面,贷款增长受到制约后,贷款增长对不良贷款下降的贡献度降低,不良贷款“双降”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三)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对贷款主要采取信贷额度增量限制将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社会就业有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因自身先天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迫切需要得到银行信贷的大力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就成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方面:
主观因素方面。一是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无力,在当前银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下,难以得到银行从业人员的认可。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规模小,且土地几乎为划拨,加之自身抗风险的能力很脆弱,可用于抵押的有效资产甚少;另一方面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实行租赁经营,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既无过多的自有资金,也无确权资产作为风险保障;第三,部分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苦于无确权资产作为贷款抵押,致使发展缓慢。二是难以落实有效的抵押担保。由于中小企业难以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品或提供的抵押品有限,致使银行难以办理贷款3COME文档频道。
客观因素方面。一是社会信用环境有待加强。这由多方面因素决定,最主要的是因当前司法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银行债权难以得到有效法律保障,从而打击了银行信贷投入的信心;二是部分行政部门未能充分履行职能。例如:中小企业的资产产权界定问题。在我县,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房屋无产权、无土地使用权证,这类资产因产权不明或权证不齐,难以办理抵押贷款。三是银行信贷资金供应紧张,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求。
五、对于做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努力构筑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平台。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诚信合作环境。各级政府、各金融部门及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大对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企业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照章纳税的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大对金融环境治理力度,切实转变合作意识,大力营造诚信氛围,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和诚信环境,努力打造农村信用工程、城镇信用工程、企业信用工程和社区信用工程,防止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给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二是建立经济金融发展协调机制。成立支持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议,通报经济、金融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磋商和协调。三是加强银政沟通与合作,建立和完善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县域经济金融信息双向交流,促进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一方面,县域经济主管部门要及时向金融部门提供经济信息,包括资金需求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市场信息;另一方面,金融部门要及时向县经济主管部门传导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和金融信息。要建立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库,并及时向各金融机构发布,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
(二)建立欠发达农村地区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在流动性过剩背景下,要将过剩的资金逐渐引入到弱势行业、广大农村地区和贫困欠发达地区,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有效途径。要适当注入财政和政策性资金,建立商业性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同时要发展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机构,建立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在投入过程中的安全性,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
(三)要建立合理的授权授信机制,千方百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宏观调控以来,上收分支机构的信贷权限,实行集中审批是商业银行控制信贷的主要手段。在集中审批制度下,规模较大的企业和项目具有比较优势容易获得贷款,而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获得贷款难度加大,导致资金流向发达地区和少数优势企业,而且造成审批贷款和考察项目环节脱钩,增加了控制信贷风险的难度。商业银行要将合理的信贷审批权限返还分支机构,并且在授权时充分考虑给欠发达地区对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权,减少贷款环节繁杂的审批手续,做到特事特办、快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方向不变,积极完善农户联保及贷款证管理方式,大力开办小额农户贷款。在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情况下,想方设法增加有效“三农”贷款需求,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良好信贷环境。
(四)建立科学的中小企业信贷机制。一是要成立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门,专门从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考察和审批;二是针对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实际,应建立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办法,适当降低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信贷市场准入门槛。三是适应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资金需求急、频、小的特点,加强信贷创新,适时推出相应的金融创新产品,以缓解资金趋紧对中小企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建立担保体系,搭建融资平台,促进公益事业大发展,为企业融资作坚强后盾。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无力,是企业融资难的首要问题。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企业融资作坚强后盾。同时,搭建融资平台,尽快完善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召集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请信贷支持,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一是规范土地管理,完善划拨土地登记管理制度,对政府划拨给企业的用地,进行国有固定资产登记。二是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对政策性扶持产业,政府要及时兑现贷款贴息,相关部门要给予政策及贴息项目申报方面的倾斜。三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的发展牵线搭桥,建立和谐的银企关系。政府部门应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代码、信用担保、失信惩戒等一系列信用制度,尽快实现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工商信誉管理系统以及税务、质检、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通互享。同时政府应逐年增加财政预算,最大限度地保证信用担保公司有充足和稳定的担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