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发展局2005年工作总结(3)
[2005]17号)三个文件。会议宣布县、乡两级应急指挥中心全面启动,并全面执行24小时值班和疫情零报告制度。我局在县电视台公布了24小时值班举报热线电话。
2、抓落实,严格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政企、技企联系制度。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防控工作上来,明确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状,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认真落实政企、技企联系制度,把任务落实到人。全县规模养禽场实行了县、乡两级政企、技企联系制度。各级帮扶和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现场帮助,指导监督养殖场落实各各项防控措施。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3、完善应急预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我局及时充实完善了应急预案,并在11月8日全县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会议上下发到各乡镇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县防指制定实施了疫情现场处置制度、疫情上报制度、零报告制度、县防指办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我局制定实施了督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活禽报检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4、密切协作,确保县防指部工作高效运转。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县防指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我局充分发挥了业务主管职能作用,扎实搞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财政部门保证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资金投入,把《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各项经费和防控基金落到实处;卫生部门加强了与我局的联系,互通禽流感疫情信息,加强技术合作,建立部门例会、联合督导等制度和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理疫情的“三同时”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商部门加强了禽类产品的市场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交通部门在协同搞好道路检查的同时,优先保证防疫物资的调运;广电部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协同我局大力宣传防控禽流感的基本知识,既形成了全社会防控禽流感的强大声势,又做到不过分渲染、炒作,消除社会恐慌和疑惑心理,引导科学生产和理性消费,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公安、商务、监察等部门也充分做好了应急工作准备。我局又抽调*.*等4名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办公室成员,人员配备精干,拥有专门办公室,开通了24小时值班热线电话*.*,两台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齐全,信息畅通,运转有序、高效。
5、足量订购防控物资,搞好防控物资储备。从今年9月起,截至目前,我局共从省兽医站领购禽流感疫苗110.5万毫升,疫苗储备45万毫升,贮存于冰箱和冷藏室;消毒药品500公斤,消毒液20万毫升,生石灰50吨,机动喷雾器36台,分发至各乡镇和县城农贸市场34台,确定*.*和*.*为保管员,专房保存,制定了储备物资管理制度。
6、科学监测,把握防疫主动权。一是建立起县、乡、村、场(户)四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有效提高了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加强化验室建设,增加仪器设备,培训专业人员,提高诊断、检测能力,保证监测质量,为有效防疫和诊断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全县疫情动态,及时准确诊断疫病,科学排除禽流感疫情,把握防控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严格疫情报告纪律,严禁瞒报、漏报、缓报、谎报疫情。三是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县动物疫病诊断中心严格按照抗体监测采样每乡镇不少于20份的要求,已随机抽查了7个乡镇的32个规模养殖场、50多个散养户的禽流感检测血样200余份,进行了抗体监测,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7、依法推行强制免疫,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充分发挥动物防疫工作新体系的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一是加强防疫人员培训。我局对各乡镇分管乡镇长、动物防检服务中心主任、动物防疫员和检疫员、规模养禽场(户)技术人员集中开展了业务培训,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诊断、鉴别能力。二是实行动物防疫承包制度。乡镇政府分别与基层防疫员签订了《动物防疫承包责任状》,明确村防疫员负责散养农户家禽的强制免疫。三是实行规模养禽场业主负责制。规定规模养禽场强制免疫由业主负责,乡镇动物防检服务中心和防疫员提供防疫物资,并做好监督检查和疫苗供应等服务工作。四是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禽业协会带动作用,各级禽业协会在畜牧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带动协会会员和联养农户,采取强制免疫、减少存栏、消毒、保洁等综合防控措施,广泛开展群防群控。五是开展畜禽大普查、大清查活动。从11月1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家禽饲养小区、种禽场、规模养禽场、养禽大户、散养户禽(包括鸽、鹌鹑等其它家禽)存栏量、免疫量以及猪、牛、羊存栏量、免疫量进行全面普查,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大普查、大消毒、大宣传”,做到“边普查、边登记、边免疫、边查疫情、边消毒”,这次普查时间短、范围广、内容多,工作量极大,普查工作已按时按质全面完成。
(二)畜牧、工商等部门协同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规定,我局和工商局协同作战,在城关市场仅保留东城大市场的家禽交易点,要求凡在县城内经营家禽的单位或个人,一律到东城大市场指定的摊点经营。具体分工:新城农贸市场、西城大市场由工商局辖区工商所负责管理;城南农贸市场、东城大市场由工商局和城关镇共同管理。市场以外经营家禽的行为由市容局负责管理。我局负责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对检疫合格家禽及其产品加盖检疫印章,发给检疫合格证,凡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家禽及其产品一律不得上市交易。对经营户按程序严格审核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各乡镇每个集市只保留1个家禽交易点。严禁在农贸市场宰杀活禽,我局在东城大市场设立禽流感监控办公室,24小时值班,需监测的及时送到县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进行化验。在农贸市场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明白纸,对粪便等污物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运输家禽的车辆严格消毒,经营场地每天消毒3—5次。
(三)强化检疫监督,坚持以检促防,促进防控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产地检疫。各乡镇动物防检服务中心设立报检点,公布报检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对重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派驻检疫员进行检疫,对未经检疫和无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准运输。二是加强市场检疫监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家禽交易市场凭证入市制度,对从县外进入我县的活禽,全面实施报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检疫证明和现场检疫,严禁无检疫证明和经现场检疫不合格的家禽及其产品进场交易,对市场和车辆进行清扫和消毒。城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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