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择校费的纵容,也实质上在抵消政府平衡教育资源的很多努力。近年来,很多地方也在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但是,名校靠巨额择校费“自我催肥”,仍然可以实现“强者恒强”。如此,又谈何缩小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等等方面的差距?
日前,教育部门曾经表示,3-5年内解决择校费等教育乱收费问题。应该说,这是一个积极的表态。不过,很多民众对此并不乐观。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教育部门既没有给出如何实现这一政绩目标的路径,也没有表示出对教育乱收费问题“零容忍”的姿态。倘若,当时教育部门能如陕西省这样,全国通报一批收取择校费的案例,公布一批免职校长的名单,那么,公众对此恐怕就会有点信心。
陕西通报西电科大附小违规收择校费,固然打破了纵容择校费的潜规则,但是,其效应仍然有待观察。如果,这只是意在“敲山震虎”或者“杀鸡骇猴”,就仍然有学校及其负责人心存侥幸,而和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躲猫猫”。那么相对于全国那么多收了择校费的校长来说,西电科大附小的校长就是“撞了枪口”的。其倒霉或许就倒霉在他们收择校费被媒体报道了。
所以,要真正解决择校费,需要有“对择校费的零容忍”之类的明确表态。这实质上要求,从校长免职开始,建立明确的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对教育乱收费不只是校长免职,而且要追究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教育部门不仅要加强内部监督,同时各级审计、监察等政府职能部门也应介入对公立教育机构的监督。希望将来看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主动通报、例行通报教育乱收费的案例,而不仅仅如目前这般主要靠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