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名称 | 信用等级 | 购买信息 | 订购本书 |
![]() |
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修订版)(吴思著) | ![]() |
|
![]() |
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修订版)(吴思著) | ![]() |
当掠夺性活动的利益高于生产性活动、并可以长期保持稳定之时,人类社会就出现了以暴力掠夺为专业的群体,出现了这种分工的社会表现形态——“暴力—财政实体”。暴力—财政实体内部有暴力赋敛集团和福利生产集团。人类社会中的各种权利安排,从政权到产权到种种人身权利,都是暴力保护下的某种安排的名字。
有文献可证的中国文明史早期,井田制中的庶人在公田里偷懒。公田里草荒严重①。社会主要物质生产者难以监督和惩罚的大规模偷懒行为,造成了贵族和庶人双方的损失,因而削马写了国家的整体实力,使之在暴力一财政实体林立的诸侯竞争中处于不安全的地位。这种困境逼出了中国历史上最初的分田和土地自由买卖,公田上的劳役也转变为“初税亩”中的实物。农民得到了较多的权利,公家得到了较多的粮食,双方找到了新的合作形式。
随着井田制的逐步瓦解,私田交易的增加,自耕农出现了,地主、佃农和雇农也随之分化形成了。作为暴力一财政实体拥有者的各级贵族,逐渐被作为暴力一财政实体代理人的官僚所取代,郡县制开始替换分封制。在庶人、自耕农、地主和佃农雇农的基础上,依靠着他们提供的剩余产品,也依靠着这种人力资源,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展开了对小国的吞并和对霸主地位的竞争。
……
所谓意外得失,指的是在这样一个被儒家和天主教轻视的“末技”牟利集团背后,竟然隐藏着一种全新的足以改变世界面貌的强大力量,一种自发地在竞争中分工发育的文明体系。19世纪中叶,在欧洲干百个主权国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的胜利者,在比春秋战国更丰富多彩的环境中经过数十代人的试错淘汰脱颖而出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开辟自身发展空间的征途中闯入了清帝国的家门,为了合法销售毒品而对称雄两干余年的帝国制度大打出手。清帝国此时正处于传统王朝循环的尾声,人口膨胀,流民遍地,财政危机,官场臃肿,军队腐败,管理效率低下,因而一触即溃,既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
帝国的战败标志着一个历史性的转折:暴力赋敛集团直接控制下的暴力,敌不过福利生产集团控制下的暴力。暴力赋敛集团支配一切的社会形态,在生存竞争中丧失了最拿手的优势。
第一等公平的由来
说到驿站事务方面的第一等公平标准,尽管只是名义上的标准,我们也不能不怀念明末豪杰李自成。
李自成与驿站有特殊的关系。一说他本人在造反之前就是驿卒,因为驿站裁员,下岗失业了,于是造反。一说他的爷爷和父亲摊上了给驿站养马的义务,赔累破产了,而李自成造反则由于还不起债务。这两种说法都与驿站事务有关。清朝的开国元勋是和李自成交过手的,至少他们亲眼见到李自成推翻了明朝这个庞然大物,想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此,在清朝皇帝和大臣眼里,驿站和驿马是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问题,处理起来便有了面对未来李自成的意思,不敢把百姓当成好欺负的冤大头。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体现出第一等公平的正式规定。
康熙皇帝决定,改革明朝向民间摊派养马任务的制度,将民养官用改为官养官用。同时,改革明朝在民间无偿佥派夫役的制度,夫役由官方出钱雇佣。皇帝如此规定,也是下了大决心的。清朝全国有两干多个驿站,使用的牛马驴骡将近七万,每年开支三百多万两银子,这还不算遍布全国的一万四千多“铺递”——靠步行传送邮件的官方组织。皇帝真怕制造出李自成来,对政府的权力做了非常严格的约束,而这些改革和制度都载入了《钦定大清会典》,属于行政法规性质的最正式的制度。
按照《大清会典》的规定,驿站的每年费用是有定额的,每年都要上报考核。而养马用的草料开支就是额定费用中的一个大项。《大清会典》规定,驿站的额定费用从州县征收的田赋正额和地丁银子中拨给,这就是说,州县百姓已经在交纳皇粮国税的时候为马草掏过一次钱了。在这个意义上,再让百姓无偿交纳号草,等于是一件东西卖两次,在现代术语里,这叫“重复收费”。
如果不讨论“家天下”的制度是否公平,《大清会典》的这些规定在技术上是无可指责的。驿站是国家的神经网络,是国防和行政信息的通道,无论如何都是必要的。而支撑这个网络的,最终必然是百姓的赋税。只要百姓的赋税水平合理,国家的神经系统不腐败变质,我们就得承认这个标准很公平。这就是我们应该感谢李自成的道理。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应该感谢秦始皇,至少要感谢陈胜吴广。秦始皇横行霸道,把老百姓当作可以任意践踏的冤大头,征发数十万上百万的老百姓给他本人建造宫室陵墓,给他的帝国修建围墙,结果他设计的万世江山不过二世就完蛋了。这个教训想必也给汉朝皇帝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没有秦朝短命的暴政,恐怕就不会有汉朝的“独尊儒术”。这个前车之鉴使得儒家的威胁显得比较可信,仁政和王道的主张也显出了皇帝认可的好处。因此,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生才有资格与皇上讨价还价,达成一个双赢的协议:皇上获得儒生的支持和代理天道的地位,儒生也获得了表述天道的特权。儒家经典很像我们在《大清会典》中看到的关于驿站的漂亮规定,说起来相当公平合理。
当然,儒家并不反对“家天下”。因此皇亲贵族就应该当纯粹的寄生虫,百姓就应该掏钱给皇上供养众多的后宫佳丽,供养伺候她们的成千上万的宦官。但王道毕竟比秦始皇的不加掩饰的霸道上了一个台阶,这也是流血牺牲换来的。
第二等公平的根据
我认为,道光间代州百姓根本就不指望第一标准能够实现,这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第一等公平的标准接近市场上等价交换的标准,而市场交易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双方平等,拥有参加或退出交易的自由,谁也不能强迫谁。很显然,官府并不是老百姓的平等交易伙伴,官府是有权收费的。无论当时还是现代,抗粮、抗税或抗拒苛捐杂费,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下边我们以每年春秋两季的钱粮交纳程序为例,看一看老百姓不听招呼的常规后果。
每到开征之时,县衙前贴出告示,要求百姓按照惯例主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交纳钱粮。交纳的过程当然免不了许多盘剥,不服盘剥也可以不交,后边自有对付你的合法手段。
没有交纳或没有交够的人,就要在簿册上留下拖欠记录,这些人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去指定地点补交。
过期不交,书吏差役就要下乡催科了。催科是一件很有油水的事情,是需要竞争上岗的。清朝光绪年间,屠仁守在《谨革除钱粮积弊片》中说,下乡催役的差使都是要花钱买的。有的人甚至提前买下差使囤积起来。到了催科的时候,揭票下乡,向粮户征收。除了勒索酒食供给外,每票总要勒索钱数百文,甚至数干文。稍不如意,辄以抗粮的罪名报官。乡民畏惧,不得不满足这些人的贪欲,以免被罪名拖累。
如果催科之后还没有交够钱粮,就要抓到衙门里打板子,站枷号。这里就更黑了,需要另文细说。
总之,官府并不怕零散百姓的对抗,吏胥们甚至怕你不对抗。他们虎视耽耽,就等着你因对抗而落网,送上一口肥肉呢。处在这种虎狼环俟的情境之中,只要州县官打一个招呼,谁敢不老老实实地交纳号草?谁敢晚交?谁不怕驿书和家丁拒收自己交纳的号草?谁还敢把自己在名义上拥有的权利当回事?
相关阅读:
更多图书资讯可访问读书人图书频道:http://www.reAder8.cn/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