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页码:134 页 ·出版日期:2003年02月 ·ISBN:7504929565 ·条形码:9787504929563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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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页码:134 页
·出版日期:2003年02月
·ISBN:7504929565
·条形码:9787504929563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寿险教育训练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本套教材不是按一般寿险公司业务员分职级培训的方式编写,而是以建立业务员制式教育为目的,采取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相互衔接的方式,形成一个将寿险业务员从新人、业务骨干直至培育成初、中、高级管理者的完整的教育训练体系。《寿险入门》共分8章,旨地通过对人寿保险专业基础知识、行业的发展特色及现状等方面的介绍,帮助新的保险业务员较为宏观、系统、全面地了解寿险事业的概况,树立正确的寿险营销观念,使尽快完成角色的职业不定期位,从而快速成、健康地走上寿险营销之路。
媒体推荐 前言
一个刚刚进入寿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要在长长的寿险营销道路上良好地成长,必须清楚地了解人寿保险对一个人生命的保障作用,对寿险——这个朝阳行业未来的发展抱有坚定的信心,同时还必须清楚寿险的行业特色及其独特的营销方式。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新人未来的发展依赖于对这些基本知识的学习,良好的引导是通向成功的阶梯。为此,我们为刚刚进入寿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员编写了这本《寿险入门》。本书共分8章,旨在通过对人寿保险专业基础知识、行业的发展特色及现状等方面的介绍,帮助新的保险业务员较为宏观、系统、全面地了解寿险事业的概况,树立正确的寿险营销观念使其尽快完成角色的职业定位,从而快速、健康地走上寿险营销之路。本书具体内容如下。
第工章通过介绍人身保险的概念,阐述了人身保险的行业特色,同时对国际、国内人身保险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2章明确了保险个人代理人的概念,保险代理人和寿险公司的法律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章通过介绍寿险商品的特色,进一步阐述寿险商品的营销特色以及相应的销售理念和模式。
第4章通过寿险合同中的常用概念介绍,帮助新人理解寿险合同中的专用术语及基本规定。
第5章通过介绍投保与核保的基本知识,帮助新人掌握签单时的关键环节:
第6章通过对寿险公司各业务部门职能的介绍,使新人了解寿险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流程,帮助新人对寿险公司的运作有初步的了解。
第7章提出了保险业务员必备的素养和日常工作的规划,帮助新人建立良好的工作习惯。
第8章介绍了寿险公司对保险业务员的管理和相关制度,并阐述了保险业务灵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
本书是由贾薇和王敏波共同编写,并由贾薇负责全书的统稿工作。由于时间紧促,难免出现不尽人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二○○二年九月
编辑推荐 《寿险入门》共分8章,旨地通过对人寿保险专业基础知识、行业的发展特色及现状等方面的介绍,帮助新的保险业务员较为宏观、系统、全面地了解寿险事业的概况,树立正确的寿险营销观念,使尽快完成角色的职业不定期位,从而快速成、健康地走上寿险营销之路。
目录 第1章 人寿保险行业特色与发展状况
1.1 什么是人身保险
1.2 人寿保险是一个什么行业
1.3 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1.4 人寿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第2章 保险个人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
2.1 什么是保险个人代理人
2.2 个人代理人与公司的法律关系
2.3 个人代理人与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4 个人代理人的福利保障制度
第3章 寿险商品与营销
3.1 寿险商品的特色
3.2 寿险商品的营销特色
3.3 寿险销售理念与销售循环
第4章 寿险合同概念介绍
4.1 寿险合同中常用的基本概念
4.2 寿险合同中的特殊概念
第5章 投保与核保
5.1 投保与投保单
5.2 核保与体检
第6章 个人寿险业务基本流程
6.1 寿险业务管理职能介绍
6.2 主要业务流程
第7章 保险业务员日常工作规划及必备素养
7.1 保险业务员的工作规划
7.2 保险业务员的必备素养
第8章 保险业务员管理办法与职业道德
8.1 保险业务员管理办法
8.2 保险业务员职业道德
8.3 保险业务员违规处罚
主要参考书目
……
序言 我国寿险业在发展过程中引入了保险业发达国家的代理人制度,产生了大量以保险代理人为主的保险业务员。保险业务员是保险从业人员的主体,其工作不仅需要有良好的体力和热情,更需要有充实的保险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虽然多数寿险公司都已认识到这一点,但由于我国寿险市场形成时间较短、发展较快等原因,国内各寿险公司的教育训练并不成熟,处于一个“瓶颈”状态:一方面是业务员日益强烈的教育训练需求,另一方面是教育训练组织者茫然无从的尴尬。而要有效地解决“瓶颈”问题,必须通过系统性的教授保险、管理、市场营销等基础理论知识来提高业务员的综合素质;同时配合循序渐进的、解决展业过程中具体问题的训练体系来有效地提升销售技能。寿险教育训练要达到这个目标,一套有效、实用的教材是最基本的保证。为此,我们编写了这套“寿险教育训I练系列教材”,来配合系统性教育训练的有效实施。
“寿险教育训练系列教材”是一套系统和规范的专业教材,其特点如下:
第一,形成寿险业务员教育训练特有的体系。本套教材不是按一般寿险公司业务员分职级培训的方式编写,而是以建立业务员制式教育为目的,采取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相互衔接的方式,形成一个将寿险业务员从新人、业务骨干直至培育成初、中、高级管理者的完整的教育训练体系。
第二,明确地将寿险业务员的培训分为“教育”和“训练”两个部分。教育部分包括寿险基本知识、相关法律和相关财务等知识;训练部分包括销售技巧、营销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我们的目的是使业务员在推销保险的过程中,既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第三,将寿险的基本知识、销售技巧与现实中的典型案例融合成一体。本套教材从寿险业务员成长的实际出发,结合其销售工作的特点,不仅注重原理、法规、原则、方法和管理工具等应知应会的内容,同时配合大量的寿险实际案例、成功寿险业务员的心得体会等供学员研讨,以加深对人寿保险的理解和寿险营销的认识。
文摘 2.2 个人代理人与公司的法律关系
2.2.1 个人代理人与寿险公司的法律关系
寿险个人代理人与寿险公司之间属委托代理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代理人以寿险公司的名义从事销售的法律行为
个人代理人在人寿保险商品的销售过程中,必须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从事销售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活动。这是因为代理人销售保险合同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主体是寿险公司和投保人,而不是代理人本人与投保人,所以必须以寿险公司的名义进行,否则所销售的保险商品、保险合同中确定的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都不能约束寿险公司。代理人以寿险公司名义所进行的活动主要表现在向投保人介绍自己所代理的寿险公司、出示寿险公司颁发的展业证、推销和介绍寿险公司的商品、当客户同意投保并缴交首期保险费时,出具寿险公司的临时收据或保费预缴凭证等方面。所有这些行为都表明,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而是以寿险公司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人实施代理法律行为以寿险公司的授权为限
寿险公司虽然授权代理人销售自己的保险商品,但最终是寿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寿险公司要承担保险责任,所以,通常寿险公司对代理人的授权都有一定的限制,以保障公司的利益。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必须以寿险公司的授权范围为限,而不能超过寿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如果代理人的行为超过寿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则构成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寿险公司对代理人授权范围限制一般有地域限制、商品限制、时间限制和行为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