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页码:478 页 ·出版日期:2008年09月 ·ISBN:7208081808/9787208081802 ·条形码:9787208081802 ·版本:第1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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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与圈层:杨柳青、绅商与绅神的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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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页码:478 页
·出版日期:2008年09月
·ISBN:7208081808/9787208081802
·条形码:9787208081802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群团与圈层——杨柳青绅商与绅神的社会》在学理上补正了施坚雅中国市镇划分类型、传统宗族研究模式,以及市镇历史记忆要素。提出,绅的类型主导乡治类型,绅商类型引导市镇类型:商绅是乡绅的时空转型延续,然不似乡绅、士绅与传统耕读伦理和仕僚政治之高度同构。宗族及其意义延伸组织不仅为农人且为市民同有,具有商营功能。人类学及其宗族研究不该局限于传统的乡民和村社,而应括及商业和商人领域。商号与商绅是市镇记忆主导元素,是宗族组织的形式、方式和标志,它作为一种宗族类型,补充和扩大了宗族类型研究。通过绅商大院和社群信仰的民间建构,认为其为官方建构地方的基础因素,并构成汉人社会的群层格局。
作者简介 周泓,女,1964年生。1987年辽宁大学史学学士。1996年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硕士。1999年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博士。1999年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史研究,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专著《民国新疆社会研究》。获得1995年国家“宝钢”奖一等奖;1998年美国CBOL,亚太研究一等奖;1999年吴文藻学术基金一等奖;2001年香港中文大学教育与社会科学应用研究博士项目一等奖;2004年国家博士后奖励基金;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
目录 绪言
壹 质的驿动——沧海桑田
一 “北地江南”:渔镇杨柳青一地域构形、聚落类型与行政所属
(一)地域形成
(二)杨柳青聚落形态与市镇类型
(三)杨柳青历史地名解读
(四)基层政权
(五)商农合一的社会
二 杨柳青商镇社会构成基础
(一)环境之由
(二)制度之由
(三)农商经济——农商相宜,本末兼联
贰 商型乡镇
一 粮运兴镇
二 银钱业之要位
(一)钱庄、银楼、票号之兑换、汇兑
(二)地东兼商主兼作银贷
(三)绅、富、商相互为撑
三 典当、抵押、借贷等契约关系的发达
(一)大商号兼营典当
(二)土地典当抵押之于农商社会
(三)契约关系中地方法规对习惯法的附和及国家公法对于地权转移之制约无力
(四)高利借贷农资运作
四 地缘、业缘社团:会馆、行会、商会
(一)乡镇民间结社
(二)行会、同业公会
(三)同业商会与商会
(四)商会、绅商整合商团
(五)商会与政府
(六)商会附和习惯法:津地商家对外商买办与欠款、回佣、债权、租约、货栈、担保债务之地方制度
五 牙行与买办
(一)中介经纪“牙行”:与官与商
(二)买办制度:结构参量
六 边缘商人:小商贩与脚夫行
(一)小商贩
(二)商家、商会保护小商贩
(三)脚夫行
七 商性之镇杨柳青
八 津地近代商人阶层的演变
叁 绅型商镇
一 引说:乡治即绅治
(一)绅之地位属性
(二)绅治之于乡治
二 绅的类型引导乡镇及乡治类型
(一)绅阶构成、分层与功能
(二)绅阶主导类型影响乡治模式和乡镇类型
三 绅商主体类型引导和沿袭着市镇类型
(一)绅商分类与阶级质性
(二)绅商阶级之社会功能
(三)绅商之镇杨柳青
四 杨柳青绅商之性
(一)绅商兴学
(二)家族商营及其功能与宗族伦理
(三)地方制度与习惯法
(四)绅阶生活方式
(五)年画——杨柳青绅商和农商文化的象征
(六)绅商与拳、教
五 绅型社会存在与延续的地方制度基础
(一)绅型社会存在的行政基础
(二)绅型之镇的延续变迁
(三)回归商农合一的社会
肆 绅神社会
一 社群作为田野观察点
二 圈层社会
(一)地籍与圈界意识
(二)绅神信仰
伍 出衍的意义
一 随军“赶大营”
(一)杨柳青人外出原因
(二)杨柳青人西进原因
(三)“赶大营”的先行者
二 经营政军重心——驻兵要镇 将军府地 省城首府
(一)古城子货物集散转运中心
(二)惠远“小天津”和宁远“汉人街”
(三)迪化——“小杨柳青”
(四)喀什噶尔“汉城”
三 亲族控产
(一)安氏文丰泰
(二)迪化津帮“八大家”
(三)振丰恒号
四 经营形式与内容的移植:迪化一览
(一)货栈
(二)钱业
(三)百货
(四)饮食
(五)药业
(六)洗浴
(七)手工业
(八)新兴商业
(九)租赁
(十)菜园
(十一)杂行与小挑
五 区域性经营方式:商营形式的衍生
(一)支放
(二)押当
(三)与洋行内贸
(四)与外商贸易
(五)其他区域性经营形式
六 控产机构之乡缘延伸
(一)系缘津青
(二)业缘与地缘组织
(三)新疆津帮与津地业界的系结
七 政治的经济功能:绅性西延之一
(一)新疆津帮与官
(二)新疆津帮代征协饷
(三)津商承办进疆货税
(四)官款扶持援救
(五)新疆官僚在津存款投资
(六)商势与权力
(七)家族的地域差别、影响及其与官——石氏族人作营客
(八)津门边省撑要
八 文化传延与中转:绅性西延之二
(一)手工艺
(二)戏曲
(三)信仰组织与信仰习俗
(四)乡缘、业缘之姻
九 文化衍生:绅性西延之三
(一)与其他汉帮的协作和公益善举
(二)与当地族民的融洽
十 余声
(一)三区联苏,权威易动:新疆津商东移兰州再返迁
(二)津青人能够立足边域的成因
(三)津青后裔
陆 理论梳理
一 商镇、绅商与中层研究
(一)镇绅研究与国家社会框架
(二)行政空间理论对绅、商场域的忽视
(三)中层理论对商绅、商镇的忽略
二 关于主体记忆:城镇历史记忆重构
(一)社区类型及其历史主导力量不同,其主体记忆的符号和索引也不同
(二)不同的时代基层组织形式或运作形态,造就不同的记忆概念类型
(三)情缘对社会记忆的衔接和政治意识对它的切断——历史为断裂所标示
三 商的研究:地方类型与结构过程
(一)商型乡镇与行商农商
(二)家族商营、商绅商会:理念方式与地方结构过程
四 商镇宗教研究
(一)善堂祖灵、职业神和绅神
(二)信仰缺失与信任圈层
五 群团与圈层研究
六 关于主体与结构
七 理论对话
(一)关于施坚雅“集市”与市镇类型
(二)关于市镇与村庄认同点
(三)关于文化资本和文化生成
(四)关于民间信仰
(五)人类学宗族研究与传统研究内容的补充
(六)社会记忆镜像重构
(七)中心与边缘
(八)底层与精英
(九)权威:权与势
(十)小历史与大历史
(十一)国家与社会之关系类型
(十二)社会史与历史人类学
(十三)社会进化与经济文化类型
结语 汉人社会的商文化
主要参考资料
谨谢
……
序言 在中国北方汉人社会研究的作品中,周泓对津门杨柳青乡村及商镇的研究独树一帜,这主要是指她的研究成果不是得自传统上的农业村落调查,而是选择商农合一的村落一市镇型田野调查点。因此,其问题之观察与研讨显然在传统乡村主题以外扩大了学术线索,其诸多新意,一是来自从村落到市镇扩大的新的社区线索导致重新评估先前单纯村落研究的一些认知与见解;一是商业性显著的市镇一村落组合导致了对中国基层社会运作与特征的重新理解。限于篇幅,笔者仅择其一二。
作者观析,地处津门之杨柳青是一个二重的分布区位:以河岸南的村落和河岸北的市镇合璧构成。在中国南方水乡,交换体系得水之便使得那些聚落式的村落农人远较华北平原村民涉足更多的市场生活,城乡联系也更为密切。在杨柳青,那里较大的村落都建在几条河的岔口,住房也盖在河道附近,正如作者言,杨柳青好似“北地江南”。
如果把杨柳青的御河南看成是内向型的农业社会(例如生计与村落组织、传统社学、信仰组织等),御河北为外向型的商业社会(例如多行会、商镇组织与活动)的话,那么仔细观之,民国前后御河南北社会之转换与递进,以及内外连通不断,因与近代商业需求一致,使得整个乡、镇构成了农商互补与结合的一体形态。这里的传统农业社会也在变化,如民国时期杨柳青的土地交易立契现象频繁,土地交易圈远远大于传统村庄土地交易范围。人们熟知的汉人社会乡村宗族先买权的习惯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城乡密切的经济联系所突破。反过来,杨柳青商人积累了一定资本,大都用于置产经营土地,也有将资本投入建祠堂、办义塾、置族田之事,使之成为宗族资产,传统的宗祧理念仍有支配作用,而不是“纯粹的商业资本”,即“市镇经济与地主经济作为互为相属的组成部分而存在”。因此,杨柳青成了北方中国近现代特定的农商文化之路的重要的和难得的案例。
文摘 (二)土地典当抵押之于农商社会
1.土地典当及其转售
(1)不动产抵押借贷。典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抵押借贷。动产抵押借贷即一般的实物借贷,当期内出典者可随时持本金及利息赎取抵押物;不动产抵押借贷,即土地典当。它是以土地为抵押贷取货币的借贷,抵押期满后土地可以赎回,当期内不可随意赎回。动产抵押借贷,只有在当死后典主才有权处置当物;而土地典当在当期内,典主对土地除无权出售外,可以自己使用、出租,还可转典与他人。回赎时以地租为利息,只需归还原典价。土地典当并不规定回赎下限,通常“钱到回赎”。因为典价远低于土地卖价,典当地不回赎,典主等于用较低的价格获得了土地(只是不能任意出售)。典当期满后,如出典人确实无力赎取,往往会要求典主“加价找绝”,即由典主补足地价与典价之间的差额,将土地绝卖给典主,如典主不愿绝买,出典人有权将土地售与他人。
典当期满后,一般依当地习惯请保甲长做中,大部分场合是请亲领做中。土地归家族所属,规定了须在家族每一个成员都同意的情况下,土地才能被转让,即使用权归个人所有的土地,在它被转让之前,家族的其他成员有权优先购买,土地抵押予以认可。一个人如果需要钱,往往以土地作贷款抵押而不是出卖土地,赎回抵押土地的权利也不能被取消,其家族的任何成员在任何时间,只要还给贷款人与原来数目相同的钱,即可赎回自己家族的土地,无需支付贷款利息,因为承受抵押者已经享受了这片土地抵押期间的所有收益。这样,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来获得土地是困难的,因赎回抵押土地的权利被无条件保留,而通过债务偿还的方式转让土地亦难有可能,因个人的债务不能用家族的地产来偿还,因而欲购买大片的土地牵涉到许多卖主。
津青土地抵押借贷现象普遍,表明商业契约关系发达,或等于家族制约。中国的典当行业比欧洲国家的同类行业标准要高,带有几分银行的性质。通常当铺主要接受动产实物抵押,而津青典当亦接受不动产作为抵押。典契关系以土地作保或以地租或农作物作抵,属于地权转移的一种方式,往往是土地转卖的先声。其原因在近代华北是,土地典当期满后常常回赎较难,典主一方可用典入的方法,以较少的资金提前获得耕地,典人土地再加价买绝,等于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