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新探索
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470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6月 ·ISBN:9787503695889 ·条形码:9787503695889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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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新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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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470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6月
·ISBN:9787503695889
·条形码:9787503695889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新探索》以志愿服务精神与志愿者权益保障的关系为主线,阐述了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体系、方法,探讨了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志愿服务立法等基本概念,研讨了志愿服务的演进发展、基本原则和法律保障,分析、介绍了志愿服务立法的动因、条件、目的、功能、历史;重点研究了志愿服务立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类型和基本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的体制、机制、主体、行为、程序、监督、救济等方面的制度框架;介绍了域外的志愿服务立法,包括美、加、德、法、西、日等发达国家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经验和特点;概括、分析了我国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立法的概况,重点考察、分析了北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服务立法现状;就志愿服务立法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对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志愿服务风险防范机制、志愿者权利保障机制以及志愿服务立法的成本效益进行了分析;书末收录了关于北京市志愿服务现状、北京奥运志愿服务工作、北京市志愿服务立法现状、北京市志愿服务风险、《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特点的专题调研报告和问卷分析报告;书末还提供了六个国家的志愿服务立法文本,可为改进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立法、强化志愿者权益保障提供理论和实务参考。
媒体推荐 由中国人民大学和共青团北京市委等单位组织专家编写的这本书,是一本有利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好书,是一本志愿服务立法的参考书,很值得阅读。首先,它在大量实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了志愿服务立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框架,比较了中外志愿服务立法的做法,总结了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分析了志愿服务立法必须解决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等疑难问题,这些研究成果为全国性的志愿服务立法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其次,本书的显著特点是,以颇具代表性的北京市志愿服务工作现状作为重点样本,专题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风险研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对《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立法特点的分析报告也非常切合实际,若干国家志愿服务立法文本的引介使得本书的内容更为丰富。最后,本书采取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突出实证研究特别是对策研究的方法,资料翔实、内容丰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罗豪才(系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现任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软法研究中心名誉会长)
编辑推荐 《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新探索》的显著特点是,以颇具代表性的北京市志愿服务工作现状作为重点样本。专题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风险研究并有针对性地握出了解决对策,对《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立法特点的分析报告也非常切台实际,若干国家志愿服务立法文本的引介使得《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新探索》的内容更为丰富。
目录 导论志愿服务精神与志愿者权益保障
一、志愿服务立法成为世界潮流
二、志愿者牵手结缘北京奥运会
三、本书的体系结构和内容安排
第一章 志愿服务立法的理论基础
一、志愿服务的基本概念
二、志愿服务的演进发展
三、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
四、志愿服务的法律保障
第二章 志愿服务立法的制度框架
一、志愿服务立法的基本原则
二、志愿服务立法的基本类型
三、志愿服务立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 域外的志愿服务立法
一、美国的志愿服务立法
二、加拿大的志愿服务立法
三、德国的志愿服务立法
四、法国的志愿服务立法
五、西班牙的志愿服务立法
六、日本的志愿服务立法
七、域外志愿服务立法的特点
第四章 我国的志愿服务立法
一、我国志愿服务活动概况
二、各地(省、区、市)志愿服务立法现状考察
三、北京市志愿服务发展及立法概况
第五章 志愿服务立法的若干疑难问题分析
一、关于志愿服务管理体制
二、关于志愿服务运行机制
三、关于志愿服务风险防范机制
四、关于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
五、关于志愿服务立法成本与效益
附录1:北京市志愿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附录2:北京奥运志愿服务走访调查报告
附录3:北京市志愿服务立法调研报告
附录4:北京市志愿服务风险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附录5:北京市志愿服务风险研究报告
附录6:《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特点分析报告
附录7:若干国家的志愿服务立法文本
结语 我国志愿服务法制发展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后记
……
序言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中国人民也秉承着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优良传统。20世纪50年代,我初到北京的时候,就充分感受了北京市民的质朴与热情。那时,我喜欢走大街穿小巷地游览名胜古迹,但由于交通不便,很多时候需要步行前往,因此少不了问路。所问的人,无论老少,均热情指引,更有热心者直接陪同我到目的地。1959年,我参加了农村调研,回京后身体不太好,经常头晕。有一次坐公共汽车,我在车上晕倒了,乘客非常热心地给我让座,一位素昧平生的乘客一直护送我到北大校园。这种来自陌生人的关心与帮助让我至今都感到温暖倍至。1963年,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中国青年》杂志上发表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自此全国上下“学雷锋、做好事”蔚然成风。雷锋精神的发扬,彰显了千年文明古国的优良传统。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气遭到了破坏,人际关系日渐趋于淡漠。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可喜的成就,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化,“金钱关系”侵蚀着质朴的社会风气。令人欣慰的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落实,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加强,公民的道德素质的提升,我国社会风气呈现了健康发展的态势。正是在此基础上,许多地方和领域兴起了社会志愿服务者的活动。特别是,从2008年夏季奥运会、残奥会到5·12汶川大地震,从自发的便民服务到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大量的志愿者参与其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服务精神深深感动中国,震惊世界。
文摘 插图:

第一章 志愿服务立法的理论基础
一、志愿服务的基本概念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彼此信任,相互依赖”,这是一种促进社会繁荣与人类福祉,实现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理想。“送人鲜花,手留余香”的志愿服务正是将理想化为现实,在人人喜欢的同时还能亲身感受到的一朵香花。志愿服务是现代民主社会极其普遍的社会服务活动,已经形成一种世界性的社会潮流。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志愿服务活动水平是人民素质、人民自觉程度、社会发展、社会组织程度的具体表现之一。1985年,联合国大会宣布把每年的12月5日确定为“国际志愿者日”(IVD)。如今已有100多个国家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国际志愿者日作为国际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标志已经深入人心。1997年11月20日,第52届联合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23个国家提交的52/17号提案,决定把2001年确定为国际志愿者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s),以推动地球村的全人类共同关怀各国人民福祉与社会安全保障,增进志愿服务的水平。可见,志愿服务是一个特殊的事物和光荣的事业。这里先对与志愿服务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做一些说明。
(一)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voluntary service)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基于利他动机,自愿、无偿地贡献知识、体能、劳力、经验、技能及时间等,以增进他人福利、提升个人价值、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服务活动。它源自于慈善,但提供的主要是非金钱的帮助。我国台湾地区的“志愿服务法”对志愿服务作出如下解释:“民众出于自由意志,非基于个人义务或法律责任,秉诚心以知识、体能、劳力、经验、技术、时间等贡献社会,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务效能及增进社会公益所为之各项辅助性服务。”
后记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已于2008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起施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对有关法律文件和工作特点的正确认知,是依法高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抗震救灾斗争中,超过300万名志愿者踊跃参与抗震救灾,出现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发挥出不可替代、不容忽视的特殊作用,同时也暴露出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及其立法保障不足的突出问题。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更离不开广大志愿者的创造性努力和无私奉献,所形成的社会影响力和丰富经验更成为志愿服务事业的一大笔宝贵财富。完善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机制和法律体系,已成为当下中国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为此,我们对既有的志愿服务立法研究成果加以概括、分析,编写出本书,希望能为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法律咨询和操作便利,有助于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也是对我们两年多来的志愿服务专题研究成果的总结。
本书是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主持完成的“志愿服务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一项最终成果,由莫于川教授主编。在完成该课题两个阶段研究工作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好运北京”系列体育赛事期间的实地走访调研过程中,课题组得到了2008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共青团北京市委、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共青团北京市委刘剑书记、王粤副书记等领导同志对本课题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团市委权益部等部门的同志们对课题研究工作给予了热情和具体的许多帮助。参加这项课题研究工作和专题讨论的领导同志、专家学者、博士生和硕士生是:刘剑、王粤、莫于川、黎建飞、张中原、王静涛、武玉华、孙铁楠、张俊岩、田文利、郑宁、杜春晓、宋筱婷、许莲丽、唐璨、李敏、吴瑞康、彭浩、江炳溪、何加纯、房素萍、郭栋辉、文毅、王冬冬,以及后来参加撰稿工作的王贵松、王国文。本书在课题组共同研究和一系列专题报告的基础上,由主编设计体系结构和撰稿提纲,按如下分工撰写初稿:导论、结语:莫于川;第一章、第三章:王贵松;第二章、第五章:王国文;第四章:宋筱婷。课题组同志参加了书稿的讨论和附录的撰稿工作。全书由莫于川教授补充、修改、统稿以及整理附录和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