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朋友寄来一个星星灯。
这个新鲜玩意儿立刻引起了我们全家人的兴趣。当天晚上,饭已经做好了,我们却顾不得端起饭碗来,而是围着它忙乎。必须承认的是,畅畅妈的手比我要巧多了,主要是人家的心更细。功夫不大,星星灯已初步成型。但是当我们满怀希望地把它抱到卧室、把灯关上、把窗帘拉严实了再插上电源、打开开关,竟然没有什么动静。
也许是小灯泡坏了?
暂时放下吧。要不,改天找个五金店,瞅瞅有没有这种类似袖珍灯泡吧。
这一放,就是好几天。
当然,妞是一直惦记并且每天都要提醒我们的:“我要看星星!”而我们两个大人呢,三分钟热度之后,就懈怠了,口里应付着:“行行行!”却迟迟懒得行动。
到昨天晚上,妞终于不愿意了:“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星星啊?”我灵机一动——小灯泡还得跑出去买,而且还不一定能够找到,但是手电筒并不难找啊。
“要不,你去邻居家看看?”我瞅着小女儿,犹豫了一下。
话音未落,小家伙已经窜出去了——比任何时候都要快。
马上,听到她脆生生的声音:“有人在家吗?”
哈,手电筒到手了!
不过现在的手电筒可是高级多了,光是雪亮雪亮的。
我们俩赶紧跑到卧室去,跟那天一样,关灯、拉窗帘……
说实话,把星星灯的那个灯罩罩到手电筒上,没有出现我预想的那种效果,比如星座啊什么的。但是,妞已经很配合地叫了起来:“哇,好美啊!”
光这么着也没什么好玩的啊。我忽然想起自己的童年来。那时候,我们可是经常处于黑暗之中的——那时的夜晚,是真的夜晚。于是,像蜡烛啊、手电筒啊,就是我们最最喜欢的玩具了。尤其是在看过连环画《渡江侦察记》之后,我最热衷于和小伙伴隔着老远用手电筒打暗号玩——比如三长两短啊……
而今天的孩子们,能够用得上手电筒的时候真是不多。
这么想着,我的女儿已经开始动脑筋开发手电筒的游戏功能了。
我们把手电筒蒙在被子里、蒙在衣服里、蒙在袜子里……
我们把手电筒放在下巴下面然后把妈妈叫过来吓她一大跳……
我们把手电筒的光圈缩小、放大、再缩小、再放大……
不过,这丫头最喜欢的,竟然是——
“爸爸,你把手电筒举起来,对,举得高高的,照着我!”
你这是什么意思?
她竟然开始载歌载舞,并提醒我一定要让光圈始终追随着她。
哦,我明白了。妞是想感觉感觉当明星的感觉啊!
真是很开心,尽管我的胳膊抬得好累。
嗯,等到夏天来到的时候,我们就要经常带着手电筒,到黑暗的世界里,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