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分配律与乘法结合律易错分析
乘法分配律中含两级运算(乘加或乘减),乘法结合律中只有乘法一种运算。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35×98
=35×(100-2) 注意:变形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98=(100-2)
=35×100-35×2
=3500-70
=3430
35×103
=35×(100+3) 注意:变形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103=(100+3)
=35×100+35×3
=3500+105
=3605
以上两道题目方法其实相同,都是将接近整百的因数变形为整百加或减一个数,再利用乘法分配律使计算简便的。所以,孩子们一看到有能凑整的情况,马上想到凑整,不想题目的意义。下面两道题目,特别容易混为一题,但从题目本身的意义去理解,就不会错。
35×99+1○35×(99+1)
前者表示的意义是99个35再加1,后者表示的意义则是100个35,因此前者明显小于后者。由此看到前者,切不可惯性地加上括号变形为后者去简便。
同是乘加,把35×99+1中加“1”,稍做改变,35×99+35或35×99+99,这两道题目中都有相同因数,第一题相同因数为35;第二题相同因数为99。根据算式的意义就可以知道,通过稍作变形可以用乘法分配律使计算简便。
35×99+35
=35×99+35×1
=35×(99+1)
=35×100
=3500
35×99+99
=35×99+1×99
=(35+1)×99
=36×99
=36×(100-1)
=36×100-36×1
=3600-36
=3564
再有,25×44,看到这道题目,25与4相乘得100的数据特点,让我们可以想到两种不同的变形。
第一种:
25×44
=25×(40+4) 将一个因数变形成两个数相加,肯定是用乘法分配律。
=25×40+25×4
=1000+100
=1100
第二种:
25×44
=25×(4×11) 将一个因数变形成两个数相乘,肯定是用乘法结合律。
=(25×4)×11
=100×11
=1100
两种方法相比较而言,用乘法结合律更简便。
学会了这两种变形,遇到630÷18,孩子们就不自觉地效仿上面两种变形来解决。但对于除法而言,除数的变形只能用两数相乘的形式,不能用两数相加或相减的形式。
630÷18
=630÷(10+8) 不能使计算简便
630÷18
=630÷(9×2) 利用除法性质一使计算简便。
=630÷9÷2
=70÷2
=35
同样道理:面对25×32×125时,32在这里也只能变形为(4×8),然后用乘法结合律使计算简便,不能变形为(30+2)。
25×32×125
=25×(4×8)×125 变形后,要使用乘法结合律使计算简便。
=(25×4)×(8×125)注意:中间的符号是乘,不是加;先算的两部分一定要带括号。
=100×1000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