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作文 500字 文/佚名,本文作者为网友,是一篇小学生作文,全文共计5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噢!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结果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聪明的塔克老鼠 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一个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以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热情,帮玛利欧他家摆脱了困境。柴斯特蟋蟀的歌声吸引了每一个坐地铁的乘客,很快便成了走红的地铁歌唱家。而他成名后,他却功成身退,回到了他的老家,这是为什么呢?
在我们的心里,可能会想:它获得了荣耀 后,为什么要退出呢?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可是如果荣耀对它来说不快乐,那荣耀又有什么意义呢?荣耀与自由相比,哪个更重要呢?一天两场音乐会,这样的安排也太累了。比起在老家,每天太阳照的舒服时,或者心情好的时候,就躺在松软的草地上,望着蓝天,哼着小曲,别提多自在了。追求自由与快乐,做最真的自己,我想这就是它想回老家的原因吧。
这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大家不妨来看一看吧!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佚名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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