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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不会辱骂范美忠

2012-11-08 
我不会辱骂范美忠昨晚看了《一虎一席谈》的范美忠想参与评论的人们都应该去看看,很精彩。老实说,他博客里照片

我不会辱骂范美忠
昨晚看了《一虎一席谈》的范美忠
想参与评论的人们都应该去看看,很精彩。

老实说,他博客里照片的长相是不大讨人喜欢,但我们不是很小就被教育不要以貌取人么?
他的一些言论让我也感到很不舒服,但可以被千人踩,万人踏吗?我们这个社会需要非黑即白,还是宽容更多一些?

通过节目,对他有了进一步了解,有些感想。

1.对于他的评价,他的为人,是应该由我们这些旁人,还是那些同样经历过8级地震,和他离得最近的校长,同事,学生来评价更靠谱些?他的校长,同事和学生对他的评价甚好。

2.宽容范美忠的行为甚至言论,对他的不当言论进行教育,引导;抡起棍子上去群殴,踩扁,这两种为人和做法高下立判。节目中范美忠,他的校长,那个亲临过灾区现场的心理医生的表现,与那个没有逻辑的,没有对一个人,哪怕他是犯人的起码人格尊重的郭松民高下立判。我都不知道凤凰卫视为什么找了个网络暴民代表似的人来上pk台,那不是砸打压范的人的台嘛

3.节目中范美忠真实,真诚地为他的不当言论道歉了,他是一个真实,有点叛逆,忠于内心的人,他象一个说了真话的孩子,在一个关键时刻没能完成高尚壮举的凡人。如果因为这个被舆论,组织打击,压迫,那真是时代的倒退(还记得那个摧残了多少人的父辈的时代吗),在这个社会中的你我的悲哀。毕竟强与弱是相对的,现在你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俨然一个强者,说不准哪一天你也是一弱者,被唾沫星淹没。

4.节目中有个片段很有趣,倒范的一没水平的嘉宾故意引导一现场观众,说如果你女儿是范美忠的学生,你希望他去救你女儿吗?嘉宾回答当然希望,范美忠反驳说这不是高尚,这是私利。
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的英雄,值得我们大力弘扬,崇拜,因为他们稀缺,他们为公众,给自己,给自己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牺牲,我们理应感恩,并作出补偿。但我们不要强制别人做英雄,因为这样做,是出于私利,自己潜意识就是那被救的公众,是受益者。如果他和你的生命两者只能选其一,他的女儿,他的妻子内心肯定不愿意他牺牲自己救他人的,他女儿和妻子的利益就可以被忽略,你的利益就那么宝贵,就高于别人?

我不挺范,我理解他在一霎那间本能的不够勇敢的行为,不认可他的一些言论,但不会因为他的言论去辱骂,打压他。
44 楼 weiqingfei 2008-06-26   lixigua 写道skeleton 写道不是每个人都有做英雄的勇气的,有时候人也会在重大关头失去勇气,放弃责任,这个确实是人之常情。
然而,通常这么做的人,都会在事后为自己失去勇气做了丢脸的事情感到羞愧觉得不好意思。有点良心的人会反省自己,缺点良心的人通常也至少希望躲过风头大家都忘了这件事,而不希望把这种事情宣扬开。这个也是人之常情,我们通常把这种心理称为“羞耻感”。
那么如果有人分明作了这样丢脸的事情,还公然宣扬这么做的合理性,好像别人不这么做反而不对了反而违反人性了,那么对这种m没有羞耻感的行为,自然就适用于一个词语:“无耻”。

街道上经常看见: 吐了口痰 ,顺便用脚踩一踩,好让人看不出哪口痰;街头把垃圾丢在隐蔽的角落,以便别人看不见。我们这都叫不无耻,因为他们做错了后,都知道藏起来。
每天在街道上,我们都能看见以上2点行为,都很不“无耻”,都知道遮羞。

如果他们是因为怕被罚钱才这样做,他还是无耻。
如果他们知道这是种羞耻的事情,本来不必非要这样做,他还是故意这样做了,那么他更加的无耻。
总之你说的这种情况都是无耻。

另外,
如果他无意间把饭盒扣在了地上,然后欣然走开,那么他还是无耻。
如果他无意间把饭盒扣在了地上,然后抱歉的对大家笑笑,并把地面收拾干净,这才不叫无耻。 45 楼 ray_linn 2008-06-26   buaawhl 写道
这就有点欲加之罪了。
范没有做过的事情,没有说过的话,没有想的东西,大家都替他想到了,做到了,说到了。
范一直就承认自己做不到。也没有说做到了就违反人性了。他只是觉得,别人没有权利要求他崇高做英雄。他希望探讨的是生存权利在公众要求面前的地位。
他的主要问题在于,职责伦理不清楚。没有认识到“冒死救学生”是教师的义务。这也许是学校和教育部对他的教育和审查不够。


除了权利义务之外的呢? 比如医生和病人,医生治病,病人付钱,这是通常的权利和义务。
但在大灾之下,许多人都一无所有,是不是我们就认他自生自灭?

这种是社会责任,或者说,人的“品德”。 46 楼 weiqingfei 2008-06-26   ray_linn 写道buaawhl 写道
这就有点欲加之罪了。
范没有做过的事情,没有说过的话,没有想的东西,大家都替他想到了,做到了,说到了。
范一直就承认自己做不到。也没有说做到了就违反人性了。他只是觉得,别人没有权利要求他崇高做英雄。他希望探讨的是生存权利在公众要求面前的地位。
他的主要问题在于,职责伦理不清楚。没有认识到“冒死救学生”是教师的义务。这也许是学校和教育部对他的教育和审查不够。


除了权利义务之外的呢? 比如医生和病人,医生治病,病人付钱,这是通常的权利和义务。
但在大灾之下,许多人都一无所有,是不是我们就认他自生自灭?

这种是社会责任,或者说,人的“品德”。

其实以前我也说了,对于医生和教师这两种职业,要求的比较特殊,里面都掺杂一个“德”字。
同样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违反到规则,可是有“德”没“德”,真的不一样。

47 楼 打击者 2008-06-26   buaawhl 写道skeleton 写道不是每个人都有做英雄的勇气的,有时候人也会在重大关头失去勇气,放弃责任,这个确实是人之常情。
然而,通常这么做的人,都会在事后为自己失去勇气做了丢脸的事情感到羞愧觉得不好意思。有点良心的人会反省自己,缺点良心的人通常也至少希望躲过风头大家都忘了这件事,而不希望把这种事情宣扬开。这个也是人之常情,我们通常把这种心理称为“羞耻感”。
那么如果有人分明作了这样丢脸的事情,还公然宣扬这么做的合理性,好像别人不这么做反而不对了反而违反人性了,那么对这种m没有羞耻感的行为,自然就适用于一个词语:“无耻”。

这就有点欲加之罪了。
范没有做过的事情,没有说过的话,没有想的东西,大家都替他想到了,做到了,说到了。
范一直就承认自己做不到。也没有说做到了就违反人性了。他只是觉得,别人没有权利要求他崇高做英雄。他希望探讨的是生存权利在公众要求面前的地位。
他的主要问题在于,职责伦理不清楚。没有认识到“冒死救学生”是教师的义务。这也许是学校和教育部对他的教育和审查不够。


你定的?还是社会传统道德观念定的? 这个命题的合理性?

48 楼 ray_linn 2008-06-26   打击者 写道
你定的?还是社会传统道德观念定的? 这个命题的合理性?


法有明文,西方如是。
49 楼 buaawhl 2008-06-26   ray_linn 写道buaawhl 写道
这就有点欲加之罪了。
范没有做过的事情,没有说过的话,没有想的东西,大家都替他想到了,做到了,说到了。
范一直就承认自己做不到。也没有说做到了就违反人性了。他只是觉得,别人没有权利要求他崇高做英雄。他希望探讨的是生存权利在公众要求面前的地位。
他的主要问题在于,职责伦理不清楚。没有认识到“冒死救学生”是教师的义务。这也许是学校和教育部对他的教育和审查不够。


除了权利义务之外的呢? 比如医生和病人,医生治病,病人付钱,这是通常的权利和义务。
但在大灾之下,许多人都一无所有,是不是我们就认他自生自灭?

这种是社会责任,或者说,人的“品德”。

“牺牲自己生命救助学生”是社会责任,或者说,人的“品德”?
正如有人所说,在美国这样的教育法令及其健全的国家,枪杀案到来的时候,也不是所有教师都为学生堵枪眼的。
乘警是否要对旅客的生命安全负责?司机呢?遇到劫犯是否必须挺身抗争保护旅客?理论上都是应当的。但只是理论上。

范强调的是“冒死”两个字。意思就是自己的生命权和救助别人的义务发生冲突的时候。可不可以选择不崇高的权利。
根据教师法等等含糊不清的条令,可以模糊地解释出这样的结论:不可以。教师必须崇高。教师必须冒死救助学生。
范就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是他的问题,也是整个教育系统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其实,如果强加解释,所有成年人对未成年人都有一样的冒死救助的义务:成年人必须冒死救助未成年人。没有选择避险的权利。
责权不清,那就可以任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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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生命权利,任何舍生行为都是崇高的。军人,警察,牺牲都是崇高的。
医生冒死救人,也是崇高的。小汤山医院的医生护士都是崇高的。

即使职责所在,也是崇高的。冒生命危险恪尽职守,都是崇高的。就是因为这是难得的。既然是难得的,说明不是不适用于大多数的。

如果职业道德就够了,军人主动牺牲就好了。为什么还需要军令如山?战争来了,军人愿不愿意死,都要牺牲。

可见“要求别人主动牺牲生命”这是一种非常态的需求。这种需求是否需要强加于教师身上?
对于孩子来说,应该。但是不应该全部加在教师身上。学校、教育系统、社会要承担80%以上的责任。

未成年人,学生,都需要保护,而且是一定要保护的。但关键是谁来保护。一定要有共同保护的机制。不可全都推到教师的身上。


50 楼 skeleton 2008-06-26   lixigua 写道skeleton 写道不是每个人都有做英雄的勇气的,有时候人也会在重大关头失去勇气,放弃责任,这个确实是人之常情。
然而,通常这么做的人,都会在事后为自己失去勇气做了丢脸的事情感到羞愧觉得不好意思。有点良心的人会反省自己,缺点良心的人通常也至少希望躲过风头大家都忘了这件事,而不希望把这种事情宣扬开。这个也是人之常情,我们通常把这种心理称为“羞耻感”。
那么如果有人分明作了这样丢脸的事情,还公然宣扬这么做的合理性,好像别人不这么做反而不对了反而违反人性了,那么对这种m没有羞耻感的行为,自然就适用于一个词语:“无耻”。

街道上经常看见: 吐了口痰 ,顺便用脚踩一踩,好让人看不出哪口痰;街头把垃圾丢在隐蔽的角落,以便别人看不见。我们这都叫不无耻,因为他们做错了后,都知道藏起来。
每天在街道上,我们都能看见以上2点行为,都很不“无耻”,都知道遮羞。
好吧,如果你硬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也没办法,至少用你这个例子来说,把垃圾丢在隐蔽的角落的人确实不道德缺点良心,然而比起把垃圾扔在挡路然后拿个高音喇叭大声宣传说:“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把垃圾好好扔在垃圾桶里的人。”“不随地丢垃圾只是一个选项并不是一种美德”“我这么丢垃圾说明我不媚于群,你们不能指责我不该丢垃圾否则就是道德绑架”啥啥啥的人来,是不是还比较不无耻一点呢?
当然如果你认为即使隐蔽一点丢垃圾也是不可饶恕应该讨伐的话,我也没意见。 51 楼 ray_linn 2008-06-26   buaawhl 写道
“牺牲自己生命救助学生”是社会责任,或者说,人的“品德”?
正如有人所说,在美国这样的教育法令及其健全的国家,枪杀案到来的时候,也不是所有教师都为学生堵枪眼的。
乘警是否要对旅客的生命安全负责?司机呢?遇到劫犯是否必须挺身抗争保护旅客?理论上都是应当的。但只是理论上。


你曲解我的意思。

我说的是,人要承担的不单是法有明文的义务(虽然范已经没有承担),有时候还有一些义务之外的东西,比如见义勇为,这些并不是个人应尽的义务,但是有人承担了,所以我们说他们是品格高尚的人,有德之人,或者说,他们对社会尽了一份社会责任。

尽管不是必须,但是却又不可缺少。范缺少这份品德,却又振振有词,才招致反感。

品德不是要求每个人承担,但范这种“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态度却该招致批判。( 52 楼 lixigua 2008-06-26   skeleton 写道lixigua 写道skeleton 写道不是每个人都有做英雄的勇气的,有时候人也会在重大关头失去勇气,放弃责任,这个确实是人之常情。
然而,通常这么做的人,都会在事后为自己失去勇气做了丢脸的事情感到羞愧觉得不好意思。有点良心的人会反省自己,缺点良心的人通常也至少希望躲过风头大家都忘了这件事,而不希望把这种事情宣扬开。这个也是人之常情,我们通常把这种心理称为“羞耻感”。
那么如果有人分明作了这样丢脸的事情,还公然宣扬这么做的合理性,好像别人不这么做反而不对了反而违反人性了,那么对这种m没有羞耻感的行为,自然就适用于一个词语:“无耻”。

街道上经常看见: 吐了口痰 ,顺便用脚踩一踩,好让人看不出哪口痰;街头把垃圾丢在隐蔽的角落,以便别人看不见。我们这都叫不无耻,因为他们做错了后,都知道藏起来。
每天在街道上,我们都能看见以上2点行为,都很不“无耻”,都知道遮羞。
好吧,如果你硬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也没办法,至少用你这个例子来说,把垃圾丢在隐蔽的角落的人确实不道德缺点良心,然而比起把垃圾扔在挡路然后拿个高音喇叭大声宣传说:“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把垃圾好好扔在垃圾桶里的人。”“不随地丢垃圾只是一个选项并不是一种美德”“我这么丢垃圾说明我不媚于群,你们不能指责我不该丢垃圾否则就是道德绑架”啥啥啥的人来,是不是还比较不无耻一点呢?
当然如果你认为即使隐蔽一点丢垃圾也是不可饶恕应该讨伐的话,我也没意见。

比如农民,在农村搞习惯了,东西都是随便乱丢的。但是走进城市,得有人告诉他:在城里乱丢垃圾是可耻的!
前提是:你得告诉他这是可耻行为。若是没有受到过这个规则教育,他当然不觉得就该“把垃圾好好扔在垃圾桶”是 正当行为,觉得这是可以讨论的。

我认为那些把垃圾丢到隐蔽处的人更无耻,因为这导致环保工人更难处理,付出更大的清扫成本;这个问题是有报纸报道了的,环保工人最抱怨就是这点。


53 楼 ray_linn 2008-06-26   “要求别人主动牺牲生命”这是一种非常态的需求。这种需求是否需要强加于教师身上?


--- 那么是不是加在任何职业身上都是不公平的?军人/警察/矿工/甚至任何高危行业? 54 楼 lixigua 2008-06-26   ray_linn 写道buaawhl 写道
“牺牲自己生命救助学生”是社会责任,或者说,人的“品德”?
正如有人所说,在美国这样的教育法令及其健全的国家,枪杀案到来的时候,也不是所有教师都为学生堵枪眼的。
乘警是否要对旅客的生命安全负责?司机呢?遇到劫犯是否必须挺身抗争保护旅客?理论上都是应当的。但只是理论上。


你曲解我的意思。

我说的是,人要承担的不单是法有明文的义务(虽然范已经没有承担),有时候还有一些义务之外的东西,比如见义勇为,这些并不是个人应尽的义务,但是有人承担了,所以我们说他们是品格高尚的人,有德之人,或者说,他们对社会尽了一份社会责任。

尽管不是必须,但是却又不可缺少。范缺少这份品德,却又振振有词,才招致反感。

品德不是要求每个人承担,但范这种“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态度却该招致批判。(
我们社会公开的道德要求是要求把“品格高尚”看着是必须,范反抗的是这点。
他没否认别人的高尚,也承认自己不高尚。


55 楼 幸存者 2008-06-26   lixigua 写道
我认为那些把垃圾丢到隐蔽处的人更无耻,因为这导致环保工人更难处理,付出更大的清扫成本;这个问题是有报纸报道了的,环保工人最抱怨就是这点。

“无耻”和“造成的影响更坏”是两个概念,至少把垃圾丢到隐蔽处的人是有羞耻之心的。
56 楼 ray_linn 2008-06-26   lixigua 写道我们社会公开的道德要求是要求把“品格高尚”看着是必须,范反抗的是这点。
他没否认别人的高尚,也承认自己不高尚.


可惜对他来说,这不是高尚不高尚的问题,而是职业义务。范不是什么斗士,否则所有在公车上见死不救的人都是斗士了。

你这种说法,对殉职的教师是一种侮辱。在那些保护了孩子的老师中,那一刹那,谁会想到社会的要求他们一定要“品格高尚”?

对于范,也可以完全不给予任何救助,因为按其逻辑,“因为除了我家女儿,我的钱也不给别人的”。 57 楼 buaawhl 2008-06-26   ray_linn 写道“要求别人主动牺牲生命”这是一种非常态的需求。这种需求是否需要强加于教师身上?


--- 那么是不是加在任何职业身上都是不公平的?军人/警察/矿工/甚至任何高危行业?

我们不用要求矿工主动牺牲生命吧?
我们也要学习西方的“生命第一”原则吧。

教师也可以归为高危行业吗?

其实,主动牺牲生命的要求,对于军人/警察,确实是非常不公平。这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利益,需要付出的特殊群体的牺牲。选择了这份职业,就相当于选择了被动的崇高。还有军令如山,强化这份职责。
而且人们也都明确认识到这是高危行业。这种特殊群体越少,说明社会越公平。

另外,
从经济角度来考虑,当兵的主体人群是哪些人?对于他们,公平吗?
收入分布如何,受教育程度如何?
这些人的道德水准要远远高于其他人吗?
这个话题太敏感,只是提一下。

58 楼 buaawhl 2008-06-26   ray_linn 写道buaawhl 写道
“牺牲自己生命救助学生”是社会责任,或者说,人的“品德”?
正如有人所说,在美国这样的教育法令及其健全的国家,枪杀案到来的时候,也不是所有教师都为学生堵枪眼的。
乘警是否要对旅客的生命安全负责?司机呢?遇到劫犯是否必须挺身抗争保护旅客?理论上都是应当的。但只是理论上。


你曲解我的意思。

我说的是,人要承担的不单是法有明文的义务(虽然范已经没有承担),有时候还有一些义务之外的东西,比如见义勇为,这些并不是个人应尽的义务,但是有人承担了,所以我们说他们是品格高尚的人,有德之人,或者说,他们对社会尽了一份社会责任。

尽管不是必须,但是却又不可缺少。范缺少这份品德,却又振振有词,才招致反感。

品德不是要求每个人承担,但范这种“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态度却该招致批判。(

“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态度,我没有感觉到。可能我太不敏感了。

“范缺少这份品德,却又振振有词,才招致反感。”
反感是反感。
为什么这么多人会产生“欲除之而后快”的痛恨呢。范至于这么罪大恶极吗?
不过是说了令人不舒服的话而已。而且还一定程度上言之有物。
59 楼 幸存者 2008-06-26   buaawhl 写道
反感是反感。
为什么这么多人会产生“欲除之而后快”的痛恨呢。范至于这么罪大恶极吗?
不过是说了令人不舒服的话而已。而且还一定程度上言之有物。

互联网在中国更多的是一种娱乐的作用,大部分网民上网也是以娱乐为主。
因此互联网在中国网民眼里的社会性并不强,这也导致中国网民对网上的言行不负责任,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另外,中国人的整体素质并不高也是原因之一。 60 楼 打击者 2008-06-26   ray_linn 写道打击者 写道
你定的?还是社会传统道德观念定的? 这个命题的合理性?


法有明文,西方如是。

哪部法? 哪项条款强制要求教师在危急时刻必须以放弃自己生命为前提的代价来救助学生? 61 楼 ray_linn 2008-06-26   打击者 写道ray_linn 写道打击者 写道
你定的?还是社会传统道德观念定的? 这个命题的合理性?


法有明文,西方如是。

哪部法? 哪项条款强制要求教师在危急时刻必须以放弃自己生命为前提的代价来救助学生?


自己看帖去。 62 楼 Godlikeme 2008-06-26   ray_linn 写道Godlikeme 写道难得一闻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有几个能说出自己的想法呢?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法院被告席上有很多人在说自己想法,自己如何如何想杀人等等。

什么时候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种基本面也能抬上台来赞美了

说不上来你是比喻、联想细胞太过发达还是怎么着了。

不可理喻。



63 楼 ray_linn 2008-06-27   Godlikeme 写道ray_linn 写道Godlikeme 写道难得一闻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有几个能说出自己的想法呢?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法院被告席上有很多人在说自己想法,自己如何如何想杀人等等。

什么时候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种基本面也能抬上台来赞美了

说不上来你是比喻、联想细胞太过发达还是怎么着了。

不可理喻。




是你自己论据不充分,把某些基本面过度抬高,才会论据如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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