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生类构造函数调用顺序问题
关于派生类构造函数与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问题,我们先看一下书上的说法: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基础(第二版》李师贤等,第254页:C++语言的基本规则是:创建一个派生类的对象时,如果基类带有构造函数,则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然后才调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Thinking in C++》,刘宗田等译,第261页:可以看出,构造在类层次的最根处开始,而在每一层,首先调用基类构造函数,然后调用成员对象构造函数。
《C++ Primer Plus(第四版)中文版》,孙建春等译,第399页:记住:创建派生类对象时,程序首先调用基类构造函数,然后再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
真的是这样吗?
一个类的对象在实例化时,这个类的构造函数会被调用。如果承认这一点,就会发现上述论断的矛盾之处。一个派生类的对象,在实例化时,不调用作为产生它的类的构造函数,而先去调用别的类的构造函数,这符合逻辑吗?再考虑一下基数构造函数有参数的的时候,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定义形式,“派生类构造函数可以使用初始化列表机制将值传递给基类构造函数”(《C++ Primer Plus(第四版)中文版》第399页)。如果是基类的构造函数先被调用,那么它所使用的参数从何而来?
前两本书在说明这一规则时,毫无例外地在派生类构造函数和基类构造函数中使用cout输出一些信息来表明相应的构造函数被调用了,并以此说明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在这里,我要指出的是:这一顺序,仅仅是这些cout输出的顺序,并不能说明是函数调用的顺序。真正调用的过程,单纯依赖于C++是看不到的。
我们可以用这样的实验来证明这一点。选择前两本书关于这一规则的任何一个实例,在Visual Studio中,分别对派生类和基类的构造函数下断点,注意:断点要下在函数定义函数名处,这样才是真正函数执行的起点,而不能下在cout语句上,那是函数体,不能说明问题。然后调试这个程序,你会发现派生类构造函数的断点先中断,基类的构造函数断点后中断。如果你有汇编的知识,那么请打开汇编语言的开关,这之间的关系就更明显了。
现在可以更确切地说明这个规则了:派生类对象在实例化时,派生类构造函数先被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在实例化派生类成员前),调用基类构造函数,然后(在基类成员实例化后)返回派生类构造函数实例化派生类成员。
析构函数的顺序问题依此类推。
[解决办法]
彻底晕了。。。
楼主的意思是:先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然后什么都不干,直接再调用基类构造函数?
这样不就和先调用基类的,再调用派生类的一样么?
估计书上这么说也是这个意思吧,要是书上把这个地方分析这么多,像我这种菜鸟就没啥信心学c++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