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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相城区城管执法局事业单位招聘5人简章

2016-01-05 
江苏苏州市相城区城管执法局事业单位招聘5人简章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大队2016年1月招聘5

江苏苏州市相城区城管执法局事业单位招聘5人简章



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大队2016年1月招聘5名聘用制城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澄阳区域城管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招聘聘用制城管队员5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城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行为。

4、女性,具有相城区户籍,年龄在25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6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6、身体健康,体能良好。

7、身高1.58以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10日16点止。

2、报名地点:澄阳路60号苏州世新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电话:65808310



三、报名方法

1、应聘者到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须对所提供的应聘材料承诺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4张。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或结构式面试的录用办法。



五、体检

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分优先)。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替补。



七、聘用待遇及上班制

1、经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人员,经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由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2、聘用期间,报酬在3.5万元/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金。

3、实行日、夜班制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城管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

本简章由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102558



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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