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1.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2.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收入确认一般原则(了解)
销售商品 | 提供劳务(完工百分比法) |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
说明:1.企业销售收入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与会计的确认原则相比少一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二)基本概念:
1.销售货物收入;2.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三)关于时间和金额确认的相关内容(掌握)
项目 | 确认时间 | 金额 |
以下1-6项为教材一般收入确认部分的总结 | ||
1.转让股权收入 | 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计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金额。 |
【典型例题】 2008年初A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500万元直接投资于B居民企业,取得B企业30%的股权。2009年11月,A企业将持有B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转让时B企业在A企业投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关于A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A企业取得投资转让所得100万元 B.A企业应确认投资的股息所得400万元 C.A企业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 D.A企业投资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投资转让所得=600-500=100(万元)。 |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
3.租金收入 | 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