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2013年3月5日航天学院全面启动了201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责任,本着为考生服务、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招生复试、审查和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选拔质量。
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督察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及研究生院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公开复试工作办法和程序,明确复试的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办事。
1.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督察小组,每一面试小组设兼职监督员,指导、协调复试工作并全过程监督、指导复试的每一个环节。
2.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本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监察处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笔试和面试现场巡视,对我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4.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上报,并在主楼二楼航院宣传栏、及学院网站上公布。
5.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6. 复试督察小组
组长:王军
组员:李明江、沈毅、荆武兴、曹登庆、徐敏强
监督电话:0451-86416104、0451-86415055
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曹喜滨
副组长:于欣
组员:何朕、张莉、赵阳、赵永蓬、来逢昌、王治乐、张华、于麟弟、丁妍
联系电话:0451-86402911、 0451-86413406
二、 学院复试资格线
学科四科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
控制科学与工程320508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105080
力学3105080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3205080
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3205080
三、 学院各学科招生规模(含各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含推免生)
学科本部(含工程硕士)深圳(含工程硕士)威海(含工程硕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158(含68工程)64(含24工程)11(含7工程)
力学80(含26工程)5(固体力学)+6(工程力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69(含29工程)
光学工程20(含8工程)
物理电子学46(含18工程)18(含5工程)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41(含20工程)26(含8工程)7(含4工程)
四、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五、 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各位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1)。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考生资格审查后,各院(系)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并由审查人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于欣
组员:张华、于麟弟、丁妍
时间:2013年3月15日8:30-16:00
地点:哈工大主楼二楼正厅
六、 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
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对学术型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七、 笔试
1. 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
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下午14:00-17:30
笔试地点:正心楼(具体考场安排见复试名单及主楼二楼宣传栏)
2. 笔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到指定地点由校研招办进行集中装订、密封。
3. 试卷密封后,由各院组织评卷教师在试卷密封状态下进行评阅。评阅标准与初试试卷相同,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严格执行“一评、二复、三核”。
4. 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记分数字的书写要准确、清晰、工整,在评卷过程中应按规定签署姓名。如有更改,应有更改人签名。校研招办将对评卷质量进行抽查。
5. 所有复试考生的笔试成绩都必须按要求通过研招录取系统上报,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向学科提出书面申请,各学科应进行认真复查,考生本人不允许接触试卷。复查内容包括: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除漏判外试卷原则上不允许重新评阅。如确实涉及到需要重新评阅的问题,需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讨论通过后,方可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重新评阅时需有关专家及评卷教师2人以上、校研招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等同时在场。
八、 面试
1.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能
力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情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2. 面试的具体要求
(1)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面试小组记录人员控制;
(2)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
(3) 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面试记录表采取统一的格式,各学科可根据情况添加附表。
(4) 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 面试时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前对外严格保密,所有参加面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守则》的有关要求,并佩戴面试工作证。工作证由校研招办统一提供,各学科可在面试前领取。
4.面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生面试守则》的有关要求,各学科可在考生报到时或面试前告知考生。
5.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1)面试考生抽签决定自己的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侯考区等待,所有考生需将手机关闭或上交。
(3)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或到指定地点等待,不允许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5)每位面试专家对考生单独评分,评分应严格按照格式记录并签字。对面试不合格,直接进行淘汰的学生,应做到考核严谨、有据可查,使学生信服。必要时可提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
6.所有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都必须按要求通过研招录取系统上报,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各学科应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和复议工作。
7. 各学科面试时间(含各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 时间:2013年3月17日上午8:10 地点:正心楼103
力学-- 时间:2013年3月17日上午8:30 地点:理学楼417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时间:2013年3月17日上午8:30 地点:主楼212
光学工程-- 时间:2013年3月17日下午13:30 地点:科学园B2栋4楼
物理电子学-- 时间:2013年3月17日上午8:30 地点:科学园2A栋224、315
微电子学-- 时间:2013年3月17日上午8:30 地点:科学园2A栋808
九、 录取
1.笔试、面试结束后,各学科应尽快组织录取工作,认真填报所有考生的复试笔试、面试成绩(含未被录取考生)及录取信息。打印考生复试成绩汇总表及录取名单,在经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无调剂录取的学科,录取工作应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2.各学科应认真计算本学科各类奖学金等级人数,按初试与复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和奖学金等级,并签订相应的协议和合同(可在研招办网站下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定向生培养和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录取人数不计入奖学金评定的总人数。
(2)定向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
(3)委培生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单考生、除定向生以外的其他在职考生
3.校内外调剂录取
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4.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分校的录取工作,由学院在录取系统内代为录入。考生的具体录取类别等信息由深圳研究生院确定后,以文本的形式提供给各相关院(系)。
十、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综上,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内 容
3月6日公布学科复试资格线、复试考生名单与复试方案
3月15日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16日下午笔试
3月16日下午
~3月19日笔试评卷;面试;各学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和奖学金类别;需调剂录取学科上报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3月20日~4月8日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4月8日~22日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省招办
6月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本文件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学院研究生培养办联系。
电话:0451-86413406
哈工大航天学院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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