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高校陆续开始实行学生转专业制度,越来越多学生选择申请转专业。但是,转专业的政策各校很不平衡,该政策又普遍关注成绩优秀的学生,为了引导学校面向全体学生,浙江省教育厅今天正式发布《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学生转专业的基本原则,即突出以学生为本、推进自主理性选择、实行适度调控、坚持公正公平。各学校可根据办学条件合理地设定学生转专业条件。学生申请转专业除有下列5种情形(即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应予以退学的;从外校转入的;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校事先规定不能转专业的)之一的,原则上应予以允许。符合本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可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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