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解读: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1.因被告应诉而取得管辖权

  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_______________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1)案件类型: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2)违反后果: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除非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