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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鼓励公职人员入伍

2012-11-13 
山东省鼓励公职人员入伍
   新华网济南11月13日电(林琳、安营)保留人事关系、军龄视为工龄……今冬征兵工作开始后,山东诸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参军。目前,已有18名在职在编男青年顺利通过了体检。

  据诸城市人武部部长翁宪祥介绍,根据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军后,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军龄视为连续工龄,各项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退役后复职,获得“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后,可破格提拔使用。

  “公务员也是公民,我有责任和义务去服兵役,而且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穿上军装感觉前景更加光明。”刚刚参加完体检的皇华镇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郭斌兴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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