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船公司对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将海洋运输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是指船公司按预先规定的船期表,在一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顺序,进行规则的反复的航行和运输的一种船舶经营方式。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租船运输没有预订的船期表,航线和停靠港口也不固定,须依据船舶所有人和承运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线。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光船租船(Bareboat or Demise Charter)
提单(Bill of Lading, B/L) :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的作用
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
提单是物权凭证
索赔与理赔
处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在班轮运输方式下,提单中有关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豁免一般都参照《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的规定。
在租船运输方式下,租船合同中关于船东负责货损货差的规定一般也遵循《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进行的铁路货物运输,只需在始发站办妥运输手续,使用一份运送票据,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移交货物时,无需发、收货人参与,铁路当局对全程运输负连带责任。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进出口运输程序:包括货物的托运、承运、装车发运、交付等环节。
索赔及其处理:赔偿请求应由发货人向发站或发送局,收货人向到站或到达局提出。赔偿请求人应在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出赔偿请求,否则即丧失提赔的权利。
三、国际航空运输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经营方式:
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 Line)
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分为整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种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的组织方法:
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航空快件运输
送交业务
联合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