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深化了矿产资源管理。今年我县各类矿山企业24家,厅发证6家,州局发证1家,县级发证17家。全县辖区内本年度应参加年检的矿山企业共22家,其中金属矿2家,非金属矿20家,占全县矿山企业总数的91%。实际参加年检的矿山企业有22家,年检率达100%,实地抽检18家,抽检率达81%。年检共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0.144万元、采矿权价款2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县新立采矿权2个,矿种为建筑用砂,均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以挂牌方式出让了采矿权,受理采矿权延续4个,其中1家砖瓦粘土矿的延续手续已办理完毕,有3家粘土矿延续手续已报州局审批当中,截至目前共收取采矿权价款37.45万元。当前,正在开展全县矿山企业的采矿权标识牌的设立工作,现大部分矿山企业已做好标识牌,等我局审核后,设立完成此项工作。
认真开展地质勘查项目专项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对阿吾拉勒整装勘查区内社会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和2009年度地质勘查成果统计确定的投入不足,有“圈而不探”嫌疑的境内16个地质勘查项目的自查报告和原始地质资料进行了认真检查。
(八)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巡查力度。针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规模小、分散等特点,年初我局及时制定和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和应急抢险队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汛前汛期,对全县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拉网式巡查、排查,发放“明白卡”,并采取有力措施,尽全力排除险情。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防治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进行开采,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九)规范测绘管理。严格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测量标志巡查网络,建立了分工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定期巡查制,扎实做好测量标志的保护和巡查;依法管理测绘工作的开展和测绘成果的使用,规范地图市场,规范了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保密工作,规范了地理信息获取、提供和使用等日常工作。完成上报精河县测绘发展“十二五”规范的编制工作。
(十)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执法和信访、群体性事件的专项工作制度。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群体上访等问题,努力把群众的初信初访解决在基层,梳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苗头,做到及时疏导;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信访问题,抓紧调查处理,加强督查督办,促进问题及时解决。截至目前,初信初访三人次,重信重访一件,上级交转办1件,办结1件,接待群众来访、法律法规政策咨询25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访率下降100%。
(十一)加强财务和内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纪律,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等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做好国土资源各项规费的征收和管理,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支出现象发生。截止当前,共收取各项费用2446.79万元。
(十二)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4.22”地球日、“科普宣传月”、“6.25土地日”期间做好了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方针、政策;二是搞好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和教育工作,建立评学、考学、奖学机制,上半年共有23人次参加自治区、自治州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十三)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为加强我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制订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州局,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项活动,在全系统掀起“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热潮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十四)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帮建工作。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号召,为新农村建设帮扶单位茫丁乡河西村购置了过冬煤,组织干部职工给困难户义务劳动等;在文明委“三下乡”活动中向托里乡浩图纳莫敦村捐赠了有关种植养殖、健康知识及国土资源相关法律书籍50册,文化体育用品8套;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当地村委会和县委、政府的好评。
(十五)加强档案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上半年,严格按照档案归类要求共收集整理2009年度实物档案41件,照片档案71张,图书资料493册,文书档案145件,业务档案405卷,全宗卷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