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的建立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了官僚资本,新建国营对外贸易企业,对民族资本进行改造,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对外贸易。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
“一五”时期(1953——1957)
“二五”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和拨乱反正时期(1966——1978)
一、新中国对外贸易的建立
(一)没收对外贸易中的官僚资本
(二)建立国营对外贸易企业
(三)改造私营进出口企业
二、改革开放前对外贸易的发展
(一)国营对外贸易的建立时期(1950—1952年)
国营对外贸易的发展非常迅速。1952年国营对外贸易额比1950年增长了1.3倍,国营对外贸易在整个对外贸易中的比重,1950年占66.8%,到1953年已上升到90%以上,占了绝对优势。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
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国家制订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其主要任务是: 集中主要力量进行对原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三)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5年)
国民经济出现困难,对外贸易也脱离实际,出现大幅度波动。
(四)十年动乱与拨乱反正时期(1966—1978年)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也是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在这个时期里,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行极左路线,国民经济遭到重大破坏,对外贸易处于停滞状态。
第二节 对外开放政策与对外贸易发展
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
对外开放政策的基本含义
对外开放政策的内容
对外开放格局
改革开放后对外贸易的发展
一、对外开放政策的基本含义
(一)对外开放政策的确立
1980年6月, “对外开放”作为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公诸于世。
1981年11月,进一步明确了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方针。
1982年12月,对外开放政策写入我国新宪法,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作为基本国策最终得以确立。
(二)对外开放政策的基本含义
对外开放政策的基本含义是:要大力发展和不断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积极参加国际交换和国际竞争,由封闭型经济转变为开放型经济,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迅速发展。
二、对外开放政策的内容
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
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
积极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发展对外技术援助和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
设立经济特区和开放沿海城市
三、对外开放格局
1992年以前重点开放沿海地区,逐步向内地开放
1992年以后逐步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
(一) 1992年以前重点开放沿海地区,逐步向内地开放
建立经济特区
开放沿海港口城市
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
逐步向内地开放
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
沿海开放城市是中国沿海地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特殊政策的一系列港口城市,是经济特区的延伸;
沿海经济开放区是我国为加大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步骤,在一定区域内逐步形成贸-工-农型的生产结构,即按出口贸易的需要发展加工工业,按加工的需要发展农业和其他原材料生产的区域。
经济特区是最为开放的,它的范围是指一个特定地区,包括城市和周围的村镇等等;
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在某一个城市中实施经济特区的某些特殊政策,开放程度不及经济特区,范围指定为某一城市;
沿海经济开放区是指在某一区域内,实施有利于发展的特殊生产和加工模式,并不实行特殊政策,所以开放程度较前二者要小,但范围很大,通常不局限于某一两个省。
(二) 1992年以后逐步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
开放陆地边境市、镇
开放沿江和内陆省会城市
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
由有限范围、地域、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
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的制度性开放
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市场,转变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双向开放市场
由被动地接受国际经贸规则的开放,转变为主动参与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开放
由只能依靠双边磋商机制协调经贸关系的开放,转变为可以多双边机制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的开放
(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
自1992年以来,全国共设立了127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0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15个国家级保税区和14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