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熟悉,能力等级3)
收入种类 |
范围 |
免税收入 |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新增):(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
不征税收入 |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相关链接】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
扣除原则和范围(掌握,能力等级3)
要点 |
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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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原则(5个) |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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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范围(5个) |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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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和标准 |
按照实际生额扣除(在符合扣除原则的前提下) |
工薪、社保、财险、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汇兑损失、劳动保护费 |
限定比例扣除(最重要) |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招待费、公益捐赠广告费、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借款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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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手续扣除 |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资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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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用途扣除 |
环境保护专项基金 |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企业外销货物的成本要包括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
2.费用,可扣除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费用项目 |
应重点关注问题 |
销售费用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超支; |
管理费用 |
(1)招待费是否超支 (3)保险费是否符合标准 |
财务费用 |
(1)利息费用是否超过标准(金融机构同类同期); (2)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分。 |
3.税金
准予扣除的税金的方式 |
可扣除税金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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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当期扣除 |
通过计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在当期扣除 |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销售税金及附加 |
通过计入管理费在当期扣除 |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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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
车辆购置税、购置消费品(如小轿车等)不得抵扣的增值税等 |
4.损失
(1)损失的范围——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按损失净额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