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联系接收单位
预计自己能在所就读的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或各研究所网页等途径查看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确定自己感兴趣的培养单位,并主动同培养单位或导师联系推免接收事宜。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选择培养单位,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index.asp)。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所申请的培养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推免申请系统”报表的途径打印,也可自行下载填写。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身份证件复印件。
4.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等,若培养单位未要求提交,可自愿提交。)
申请者应按规定日期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培养单位招生负责部门。部分申请材料也可根据培养单位的要求在考核后提交。
(三)初审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拟接收的培养单位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等事宜。
(四)考核和体检
1.培养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
3.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可同时进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培养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体检标准。
(五)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及时核发推免生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学生及时持拟接收函到其所在高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指定时间内将该登记表交给接收的培养单位。
3.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全国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12年10月10日—31日),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