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考频道 > 高考资讯 >

2012年贵州军队院校以及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2)

2012-05-30 
贵州军队院校以及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

  (三)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监督。

  考生体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类专业合格、非指挥类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类专业合格者,非指挥类专业也合格。

  体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

  体检地点:贵阳市小河区黄河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费用:180元(成本费)

  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其填报的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志愿作自动放弃处理。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必须做到听招呼、守规矩,不得违反有关纪律规定,陪同的家长自觉在指定区域等候,不得干扰面试和体检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和体检资格。

  四、录取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军人职业特点,军队和国防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各招生院校录取投档,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考试成绩及军检、面试情况,并区分男、女生,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

  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录取考生。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享受待遇

  被军队院校录取的新生在3个月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国防生在15天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签定《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后,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

  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学员毕业后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工作,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