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文理学院网站(网址:www.sasu.edu.cn),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8:00至5月24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文理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文理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文理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5月30日9:00-16:00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01号)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文理学院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文理学院于5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2年6月1日前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01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6月2日8︰00-22︰00前登录四川文理学院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四川文理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实验教师岗位、现代教育技术岗位、网络管理中心岗位、图书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学报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按岗位确定,考试科目均为《专业知识笔试》一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详见参考教材(参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6月3日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教学楼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6月5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6月6日9:00至16:00电话联系0818-279007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6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6月1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审查(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018室,联系电话0818-279007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实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图书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专职辅导员、学报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性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试讲范围在《四川文理学院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附件2)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
(2)实验教师岗位、现代教育技术岗位、网络管理中心岗位、图书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以计算机操作为主的实际操作能力。
(3)专职辅导员岗位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4)学报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基本素质等方面知识。
专业试讲为15分钟,综合性知识答辩为10分钟。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文理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文理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7日由四川文理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学工部辅导员岗位);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文理学院于2012年6月1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