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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保留“老三好” 首推“新三好”

2012-04-17 
作为一项对中国教育影响深远的学生评价制度,“老三好”在我市依然存在,但同时也出现了“新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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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25中校长邹伦海说,2004年该校推出“阳光少年”评价标准,基于这个基础,武汉市也在2008年提出“新三好学生标准”,即“在家做个好子女,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公民”。

  2008年,武汉市首次评出2787名“新三好”学生。“新三好”取代了传统的“德智体”的“旧三好”标准。“好公民”包含爱国情感 、社会责任、社会公德,还要文明上网,慎交网友,不进营业性网吧等;“好学生”包含学习习惯、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具体包括穿着合适、会自我保护等;“好孩子”则包含孝亲敬长、自我服务等,还有不攀比、不乱花钱。

  传统“三好学生”评选只是学校的事情,能否评上完全取决于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新三好”的评选强调家庭和社区德育环境的营造。“好孩子”和“好公民”的评选都要家长和社区推荐。

  记者了解到,目前“老三好”,即“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武汉市仍在评选,但几年前已经取消了和中高考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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