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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布2011年军校、公安院校招生条件

2011-06-21 
高考结束后,符合条件考生到县、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政审表,6月25号前进行政审。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上且政审合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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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招办今天公布2011年我省军校、公安院校和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凡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未婚应届高中毕业,均可报考军校、国防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高中毕业,可报考其他公安院校。

  高考结束后,符合条件考生到县、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政审表,6月25号前进行政审。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上且政审合格的考生,6月25号到6月28号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http://www.sneac.com)

  陕西省招办表示,任何部门不允许在政审中向考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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