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薪酬福利待遇
1.住房。为博士学历人员提供1套营职公寓住房,为硕士学历人员提供集体宿舍。
2.工资待遇。学院高于河南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为高层次的文职人员制定个性化的薪酬方案。按规定为文职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在此基础上,为博士每月增发博士津贴1000元。
3.首次聘用的高层次文职人员,一次性发放3万元安家费。
4.配偶及子女安排。配偶及子女符合郑州市户口随迁相关规定的,可办理户口随迁手续。子女在大学所属幼儿园入托,享受与军人子女同等待遇;在郑州市上学,学院依据户口所在地有关政策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文职人员的工作用车、休假、探亲办法和差旅费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规定执行。
6.文职人员享受与履行同等岗位职责的现役干部相同的单位生活福利补贴。文职人员的聘用时间,计入工作年限(工龄)。
四、聘用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我院文职人员招聘岗位情况填写《应聘登记表》。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位和学历证书、成绩单、奖励证书等复印件;社会流动人才需提供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工作履历表、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婚育证明等复印件。有关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到我院。
2.应聘人员条件初审
我院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基本情况符合岗位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
3.业务知识和能力测试
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视情况采取面试、笔试、上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