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系统的一个职位。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负责在网上对本系统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
报名时间:7月3日12:00至7月8日12:00。
(考生必须在7月8日12:00前完成网上报名相关操作,并保存报名信息,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缴费时间:7月3日12:00至7月8日23: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请在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7:00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报名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2010年河北省招录培养干警考试报名入口,认真阅读《2010年河北省招录培养干警网上报名须知》。
②报名者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信息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30kb以下)。
报名者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会获得由系统提供的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再次登录的重要验证信息,请务必牢记。若忘记报名序号,按如下操作找回:进入原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进入登录页面,再点击页面下方的“找回报名序号”,按要求填写验证信息。
报名者上传照片后,信息方能进入待审核状态,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网上报名系统向报名者提供职位报名数据查询功能,报名者可随时查询相关职位的报名情况。
③各招考干警的政法部门对报名者上传的相关信息及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网上交费流程。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用人部门说明理由。
报名者提交的相关信息一经审查通过则不可以再更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通过点击“信息维护”修改填报信息。
④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考务费: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报考专科层次、本科层次(二学位、专升本)的50元,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100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交费前,需要准备好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以使用他人银行卡),但必须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在工商银行办理,并办理随机口令卡或U盾等验证措施中的任何一种)、注册个人网上银行。
报名者原则上须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且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须在通过网上资格审查2日内,持高校毕业证、应征入伍及退役的相关证件资料,到所报考职位的省政法主管部门进行加分条件审核。
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在网上提交的专业、学位、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报名者、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名者,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结束的当日下午19:30前,可直接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聘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凭家庭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家庭所在县(市)扶贫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五、笔试及证件审核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7月31日上午,9 :00—11:00 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满分为100分;7月31日下午,14:00一16:30 进行《申论》考试,满分为100分。
(二)教育入学考试。8月1日上午,9:00 — 11:30 ,报考专科层次(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进行《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满分为150分;报考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民法学》考试,满分为150分;9:00 — 12:00,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考试,满分为150分。8月1日下午,14:00 – 17:00 ,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满分为150分。
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查看《笔试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组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教育部编写的《考试大纲》。
(三)笔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总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总成绩的合成办法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分成绩]÷[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确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确定公安机关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公安机关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
(五)确定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8月2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公安机关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人员及注意事项;公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
(六)证件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材料等。报考“招录基层服务志愿者”职位的考生,还须出具省以上相应项目管理机构颁发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推荐资料。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人才市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七)公安机关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8月27日—8月30日,省公安厅组织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工作。首先进行身高、视力、体重初测,合格的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的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共分四个项目,每项满分100分,总分满分共400分。男子组分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分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评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证件审核。8月28—8月29日,拟进入面试考生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所报考职位的省政法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
六、面试
9月5日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在9月2日9:00至4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
(一)面试的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录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