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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税法》辅导: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税务处理

2010-08-13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税务处理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考生应注意2009年该项税务处理规则发生的变化)其他此类规定较杂,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与营业税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税务处理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考生应注意2009年该项税务处理规则发生的变化)其他此类规定较杂,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与营业税的划分;二是增值税的征免优惠政策;三是伴随货物销售的一些特殊价外费用的涉税规定。1.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服务暂不实行增值税,一般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物等一切不动产之外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销售有形动产属于增值税的范围,而无形资产转让或不动产销售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2.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4.其他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相关的其他规定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与营业税的划分;二是增值税的征免优惠政策;三是伴随货物销售的一些特殊价外费用的涉税规定。首先,在特殊项目规定中,要了解货物期货交割、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典当业死当物品的销售、寄售代销、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销售(邮政部门以外)属于缴纳增值税的范围。其次,增值税有起征点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所称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再次,应注意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项目还包括再生水、污水处理、翻新轮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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