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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考研政治哲学基础班基础讲义第三讲: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1)

2009-09-21 

第三讲  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学习、复习提示

(1)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从广义上说包括自然史和人类史,也泛指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过程;从狭义上说是指人类社会已发生的事件、经历的过程,也称“社会历史”或“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的历史是整个物质世界变化发展过程的组成部分和特殊形式。历史观或社会历史观,是人们对人类社会的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等基本问题的观点,是人们对于社会历史的根本观点。历史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或普遍规律的科学。历史唯物论、历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的历史唯物论都是相同概念的不同表述。列宁认为,“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使它成为完备的唯物主义哲学,把唯物主义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的最大成果”。

(2)本讲主要讲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列宁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序中作了周密说明。

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3)本讲的教学目的要求:了解和掌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物质生产的生产方式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五个基本原理以及相关概念的理解、记忆和应用。(社会形态的两个“决不会”不讲)

第一节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一)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这是思维和存在这一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在历史观中的贯彻和表现。这是因为:

 1.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问题谁是第一性、第二性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第一性、社会意识第二性即社会存在决定杜会意识。历史唯心主义(唯心史观)认为社会意识第一性、社会存在第二性即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2.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问题的正确解决,是认识社会生活和社会历史、解决社会历史观其他问题的基础和出发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的物质生活制约着社会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同时社会意识、社会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反作用。

(二)世界观、历史观和人生观的关系   

   它们是相互区别的,是不同领域的根本观点,它们又是密切联系的,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世界观、历史观包括人生观,人生观是世界观、历史观的组成部分。整体决定部分,世界观、历史观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人生观,人生观影响历史观、世界观。

(三)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历史观、历史理论都是唯心主义的

    1.主要缺点:一是只考察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没有考察思想动机的物质动因和根源,也就是夸大社会意识的作用,否认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二是只看到个别人物的作用,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也就是夸大个别人物的作用,否认人民群众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一种典型的说法是:“王者,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

     2.唯心主义历史观的两种基本形态:一是唯意志论,这是历史观上的主观唯心主义,把人们的思想动机、主观意志当作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二是宿命论,这是历史观上的客观唯心主义,把人类社会之外的某种神秘精神当作社会发展、人的命运的决定和支配力量。

(四)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社会历史观的伟大革命变革

   1.实现了整个社会历史观的革命变革,宣告了唯心主义的彻底破产,结束了唯心主义对社会历史领域的长期统治,自然观和历史观第一次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实现了统一。

2.它是马克思一生的两个伟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之一,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奠定了理论基础。

     3.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历史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理论基础和方法论指导。

二、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对立统一

(一)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有本质的不同(略)

(二)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密切联系(略)

(三)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对立统一的基础是劳动(略)

三、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即社会存在是包括以生产方式为主的、地理环境、人口因素这些基本要素的总和。客观存在包括自然界的存在和社会存在。

(一)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意义(略)

(二)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意义(略)

(三)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

    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是实践的。”社会实践首先是劳动实践是人类从动物中分化出来同自然界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前提与基础。社会实践是人的活动的根本内容即社会生活的本质内容,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是决定和支配政治的、精神的、宗教的各种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恩格斯说:“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

    劳动实践或生产实践的具体化就是生产方式。

    1.作用:生产方式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具体样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它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和社会有机体的物质担当者;它决定社会结构、性质和面貌;它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2.意义:掌握这一原理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社会结构

    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有机系统,其基本构成有:社会物质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社会观念结构.

(一)社会经济结构,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社会经济结构就是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中占居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经济结构的性质,这样的社会经济结构又称为社会经济形态或社会经济基础。

(二)社会政治结构,是指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结合方式,又称为政治上层建筑。

(三)社会观念结构,是指由各种意识形态所组成的有机系统,又称为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社会结构所包括的各种要素以及相互关系,在后述的有关原理中阐述和论证。

五、社会意识

(一)社会意识的含义和特点

    1.社会意识:人的一切意识要素、观念形态等全部精神现象和过程的总和。社会意识就是意识。

    2.社会意识的特点: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相对独立性,即社会意识在依赖和反映社会存在的基础上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其表现有: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社会意识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性。社会意识反作用有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反作用的质就是对社会历史发展的促进还是延缓社会的发展;反作用的量就是对社会发展影响的大小、深浅,主要取决于掌握群众的广度和深度,掌握群众越多,反作用就越大。

(二)社会意识的构成

1.从杜会意识的主体的角度区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人意识是社会中的个人的独特的社会经历、地位和实践的产物。群体意识是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识。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

2.从社会意识的高低不同层次的角度区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心理是不系统的、不定型的、自发的反映形式,以感性的东西为主,不具备自觉的理性形式。社会意识形式是有系统的、自觉的、理论化的反映形式。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有低级高级、直接间接之分,同时又密切联系,社会意识形式依赖于并包含社会心理、高于社会心理,对社会心理起着指导和影响作用。

    3.从对经济基础的关系的角度区分社会意识形式,有社会上层建筑和不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两种类型即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有各个阶级的意识形态。

(三)意识形态诸形式的特点

    1.艺术是最早出现的社会意识形式之一,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式。在阶级社会中。艺术含有一定阶级性。艺术是永存的。

    2.道德是最早出现的社会意识形式之一,是依赖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维护的调整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比较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基础,社会经济基础变化了,道德或迟或早也要发生相应变化。在阶级社会中,道德依阶级的不同而不同,永恒不变的道德准则是没有的,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是衡量是否道德的客观标准。“人都是自私的”观点是错误的,道德是永存的。

    3.宗教是统治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虚幻的、颠倒的反映。宗教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根源是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也有认识的根源。宗教最终归于消亡。

    4.政治法律思想是关于政治法律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是经济基础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

   5.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是最抽象的意识形态。

    6.道德和法律的主要区别是维护手段不同,前者是非暴力的,后者是暴力强制的;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统治阶级的道德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的。

(四)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和意义

    1.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先进的社会意识促进社会的发展,落后的社会意识阻碍社会的发展

2.意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建设是互为手段,物质文明建设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精神文明建设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方向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现在,中央文件的提法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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