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上诉能否执行刑事判决部分
被告人侯某,男,30岁,农民。侯某在与人斗殴中,用铁棍将于某右膝关节击伤,致使
于某右膝关节严重骨折, 后经治疗痊愈, 但于某右腿行走不便, 留下终身残疾。 在刑事诉讼
过程中, 被害人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要求被告人侯某赔偿经济损失。 县人民法院经过审
理,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被害人于某全部医疗费用。判决宣告后,被告人
未上诉, 县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 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某认为县人民法院判处附带民事
诉讼被告人侯某只赔偿医疗费显系偏轻, 针对民事判决部分提出上诉, 要求判处侯某赔偿全
部医疗费外, 还应赔偿误工费、 营养费等其他经济损失。 此案上诉期过后, 县人民法院认为
刑事判决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于是将侯某交付监狱执行。
[问题]
该县人民法院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上诉时, 将被告人侯某交付监狱执行刑事判决部分是
否正确?并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判决,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享有独立
的上诉权, 但仅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 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如
果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已满, 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那么判决中的
刑事部分就将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可以据此将罪犯交付执行机关予以执行。
本案中,该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侯某判决的刑事部分及时交付执行是正确的。因为附
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只享有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 裁定的上诉权, 而不象刑事被告人对判
决、 裁定的任何一部分都享有上诉权。 因此,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这种上诉属民事性质的
上诉, 只能影响附带民事判决部分, 使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进入二审程序, 而并不影响刑事
判决部分的生效和执行。
[考点集成]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掌握:(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刑事诉讼法》
第77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
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问题的规定》 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了规定。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与负有赔偿责
任的人。《刑事诉讼法》第77条、最高法院《解释》第84条、86条作了详细规定。(四)提
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和方式。(五)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