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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职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09-08-08 

关于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

定向招录职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公告》加分政策规定的“本次招考将对本民族自治地区(县及县以下)户籍考生报考本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该规定是指民族自治州所辖的所有县(市、区)、其他范围的须系民族自治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县政法机关职位(省直垂管单位除外),符合此条件的考生将给与加分照顾。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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