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员财产申报的质疑实质是呼唤立法
被称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破冰”、“试水”之举的阿勒泰地区财产申报制度,目前已经取得的初步成功。到今年1月19日全部结束。有1056人进行财产申报,占应申报对象1064人的99。25%;有8人或因病休假,或因已被免职进入司法程序等而未申报的原因,也一一公布。
在一片肯定声中,也有当地干部群众表现出种种质疑。质疑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对财产申报范围的质疑。有人认为,阿勒泰公开的仅是“工资”和“津贴”这两项本来就是公开的合法“红色”收入,是可以核查的。一些或与职务无关,或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情往来,是否合理?是否应该申报?需要明确界定的。二是对财产申报内容的质疑。有群众表示,在缺乏与《规定》相配套的诸多措施的情况下,普通群众或新闻媒体,很难判断官员申报的内容中有没有猫腻。如果没有银行、保险、房产、审计等系统的监管,没有相关制度的完善建立,监督很难落到实处。三是对制度刚性的质疑。有人认为,由于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缺乏法律上的严厉处罚措施,这种申报和公示,可能只会是“走过场”。另外,对属于违纪不违法的“灰色”收入,甚至违纪又违法的“黑色”收入,如何有效监督?四是对合法性的质疑。有当地干部认为,在已经实施的《公务员法》中,并没有规定作为公务员必须要申报和公示财产。而且,这种做法与《物权法》中有关私人财产权、稳私权的条款也是有冲突的。按照“法无定论不为罪”的原则,就不能追究不申报官员的责任。
笔者认为,上述质疑,实质上是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呼唤。
从质疑的主体看,有当地群众,也有已经申报了财产的当地干部。当地干部群众的质疑,说明阿勒泰地区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已经在当地受到广泛关注。被要求申报财产的干部在关注、在思考,当地的群众也在关注、在思考。实际上,阿勒泰地区的举措,从一开始就受到包括阿勒泰地区在内的全国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的质疑,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是对这项制度的期待、呵护。说明这项制度目前虽然尚嫌稚嫩,但是有强大的生命力,有可以期待的成长性。这是官员财产申报制从“规定”提升到“法律”的群众基础。
从质疑的态度看,不是对是否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的质疑,而是对如何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的思考。这种态度是积极的,是建设性的。积极申报是参与,积极思考也是参与。拥护的是一种参与,提出问题也是一种参与。从某种程度看,思考问题、提出问题,比一片赞扬更弥足珍贵。这种质疑的态度,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推力,推动阿勒泰的“办法”向“法律”前进。
从质疑的内容看,已经从官员财产申报制的概念性问题深入到技术性问题。譬如申报的范围问题、内容问题、《办法》的刚性问题。能否形成概念,是态度问题,如何操作,是技术问题。譬如质疑合法性问题,应该说,是对这项制度的最好建议。合法性问题的提出,直接要求立法机关迅速启动立法程序,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据报道,有关方面正在对阿勒泰的做法进行调研和评估。笔者相信,一部有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法律的诞生,将为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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