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发生质变,司法考试天天练,让您每天轻松复习,收获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刑事法
多选题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皮包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揭押部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年月起计算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令止企查活劫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答案:A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此C排除。《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被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不影响其享有侦查阶段获得辩护的权利。因此排除B.
二、行政法
多项选择题
哪些行政许可依法可以转让?
A.持枪许可
B.商标许可
C.专利许可
D.探矿许可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的解除”,没有法律上的一般禁止或者限制,行政许可就无从谈起。行政机关准予行政相对人以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一般不得转让,除非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根据《商标法》第39条、《专利法》第10条和《矿产资源法》第6条,商标许可、专利许可、探矿许可都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只有持枪许可不得转让。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3COME考试频道为您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信息在http://www.reader8.net/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