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考试实务指导:相关证件的办理(2)
相关证件的办理程序。
9)
护照换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护照持有人应当按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不再办理护照的延期手续。
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以及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可以申请换发。
9一、国内换发程序:
9-1、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出入境人员卡片,交回旧护照;
9-2、提交三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其中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9-3、提交需换发的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
9二、国外换发程序:
9-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9-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9-4、护照照片3张;
办理护照所需费用(参考)要看具体地点:
因私普通护照新发:200元
因私普通护照换发:200元
因私普通护照补发:400元
10)不准出境的规定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
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1)阻止出境、入境的规定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1)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2)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3)持有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4)拒绝交验证件的。
此外,《边防检查条例》规定,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出境、入境的情形还包括:未在限定口岸通行的;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
*2、旅行证及其管理
护照的替代证件;
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颁发;分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两种。
*3、入出境通行证及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是入出中国国(边)境的通行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这种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收缴。
*4、签证及其管理
签证概念
我国只对外国人发放签证
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需办理签证。
*5-1、出境登记卡
出境登记卡是对公民出境登记的一种卡片。中国公民首次出境,需要领取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是护照的组成部分之一,发照机关在发护照的同时将出境登记卡加订在护照备注页上。只是首次出境时需要,当您再次出境就不需再办理了。
5-2、种类
出境登记卡分“A”字头和“B”字头两种(简称为A卡和B卡)。
A卡:一式二份,蓝色一份在上,粉色一份在下。粉色一份背面印有说明性文字;
B卡:一式一份,为黄色,正面的内容与护照中的内容完全一致。背面印有说明文字;
5-3、二者关系
在您领取护照时,如领到的出境登记卡是“A”卡(一式二份),那么在您办妥前往国的签证后,就无须再换领出境登记卡,只要在离境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即可。
在您领取护照时,如领到的出境登记卡是“B”卡(一式一份),那么在您办妥前往国的签证后,还必须持护照和“B”卡到原发照机关换领“A”类出境登记卡并办理户口注销或短期出国登记手续(凡出国时间超过半年的,一般都要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其余的一般只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申请人只要办妥前往国的入境签证后,持护照和“B”类出境登记卡到原发照机关换领“A”类出境登记卡,一般都是当场审核,当场换领,立等可取。
5-4、出境登记卡遗失
如果万一不慎将护照内的出境登记卡遗失,则必须到原发照机关重新申领。申领时,一般须提交遗失证明、本人申请、本人护照及相应的材料。
6、其他
红皮书:
黄皮书:
三、中国公民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
1.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入境。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工作的,应当向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或者聘请、雇用单位提出申请。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或者回国工作抵达目的地后,应当在30天内凭回国定居证明或者经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聘请、雇用证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要按照户口的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就当填写临时住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须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二)处罚
违反《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境入境证件,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边防检查条例》有以下规定:
1.出境入境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以拘留:
(1)未持出境入境证件的;
(2)持用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3)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4)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的。
2.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3.未经批准携带或者托运枪支、弹药出境、入境的,没收其枪支、弹药,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未经批准进入口岸的限定区域或者进入后不服从管理、扰乱口岸管理秩序的;
(2)污辱边防检查人员的;
(3)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登陆、住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