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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2008-12-04 
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规划提出,要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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