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张勇 陈键兴)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2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共有818名台湾考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实际参加人数为658名。据初步了解,台湾考生通过率超过5%。
范丽青说,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近日公布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这次司法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台湾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现居住台湾岛内的,可在接到《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按照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她还表示,关于台湾居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在大陆执业的具体办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拟之中,将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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