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综合辅导 >

2009年司法考试天天练(21)

2008-11-27 
对无国籍人的审查批捕程序、简易程序

   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发生质变,司法考试天天练,让您每天轻松复习,收获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答案] ABCD
   [考点] 对无国籍人的审查批捕程序
   [解析] 《高检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本题中,由于丙涉嫌的是信用证诈骗罪,不属于《高检规则》第94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应直接适用第2款规定,故选项A、B、C、D均为正确选项。

    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答案] C
  [考点] 简易程序
  [解析]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对称,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简单、轻微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
  对于选项A,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实行缺席判决,又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17条的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可知,被告人若不出庭,法院就不能够开庭审判,而应决定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这一规定对简易程序也同样适用。因此 A项是错误的。有的考生误选A项,主要是和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审判相混淆,我国刑事诉讼不实行“缺席判决”,被告人必须到庭,否则,应当中止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是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而不能够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所以选项B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可知,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不派员出庭,也可以派员出庭,故选项C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由此可知,选项D的表述是错误的。


3COME考试频道为您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信息在http://www.reader8.net/exam/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