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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必背内容

2008-11-08 
本频道为您整理的刑事诉讼法复习内容。

        1、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案:
  MAX的口诀:轻微射死追告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刑诉的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答案:
  “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排除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如侦查勘验人员,公诉人、法官、书记员等)
  3、 刑诉的当事人有哪些?
  答案:
  “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4、 刑诉的近亲属包括哪些人?
  答案: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5、 刑诉的回避适用于哪些人?
  答案:
  法律规定了:审判人员(包括陪审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其他占用法院行政编制的人员

6、 刑诉回避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答案: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④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⑤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7、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答案:
  ①、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③、虐待案(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④、侵占案(不包括职务侵占);
  8、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哪些?
  答案:
  房宝国的记忆口诀:一个受伤的、被遗弃的伪军,在住宅里拣到一封信,说支持他妻子重婚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必须是轻伤案件);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245条);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252条);
  4、重婚案(刑法258条);
  5、遗弃案(刑法261条);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4、 应当由中级以上法院一审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答案:
  ①、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②、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
  ③、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9、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答案:
  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哪些人不能担任辩护人?
  答案: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注意: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11、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
  MAX的口诀:“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拿枪打”
  ①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②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以上4种情况必须是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
  12、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答案: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
  13、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答案: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注意:第四、第五种情形是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第七种情形最长可以拘留37天
  14、公民扭送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答案: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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