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我国的一部( )。
a.民法典 b.民事基本法 c.民事特别法 d.民事司法解释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是我国目前相当于民法典的基本民事立法文件。
2.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答案:d
解析: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论其在民族、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经济实力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也不论其政治地位的高低、精神的健全与否、是否有识别能力。
3、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又称为标的
b.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标的,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答案:a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简称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标的,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4、依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请求权与形成权 b.财产权与人身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答案:d
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可以将权利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5、知识产权属于( )。
a.请求权 b.形成权 c.支配权 d.抗辩权
答案:c
解析:物权为典型的支配权,其他如准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也属支配权。
6、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尚未出生的胎儿自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能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b.胎儿毕竟有成为民事主体的现实可能性,故法律上一般均承认并保护其利益
c.对尚未出生的胎儿保护是以胎儿活体出生为条件的
d.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答案:a
解析: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按照上述规定,尚未出生的胎儿自然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7、《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 )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a. 1 b. 2 c.3 d.4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8、除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以外,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寻找失踪人,公告期为 ( )。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四年
答案:b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寻找失踪人,公告期为一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9、2001年1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200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判决宣告死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本案中配偶未申请宣告死亡,法院不应判决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10、2001年周某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与丧偶的刘某结婚,但他们的婚事一直遭到刘某儿子小刘的反对,2005年刘某患上精神病,并久治不愈,一直由周某悉心照料。2006年5月小刘提了要担任父亲监护人,保管父亲的所有财产,刘某的财产应该由( )保管。
a.周某 b.小刘 c.刘某的父亲 d.刘某的母亲
答案:a
解析:对于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民法通则》第十七条,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11、张强7岁,有绘画天才。他作的画很受人们的喜爱,有的还获了奖。张强对他的绘画作品( )。
a.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权利能力。
b.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需要作者享有民事行为能力。
c.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作者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是自然人生而具有的一种能力。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12、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不同,法人可以分为( )。
a.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b.公法人和私法人 c.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d.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答案:a
解析:以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私法人可以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13、a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吴明(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吴明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 ( )承担。
a.吴明的监护人 b.a研究所
c.主要由a研究所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担
d.主要由吴明的监护人承担,a研究所适当分担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高度危险作业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本案中,某研究所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属高度危险作业。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高度危险作业侵权人免责的唯一条件是损害由受害人故意造成,本案并不充足这一条件。
14、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 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 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8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 )赔偿。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d.丙、丁的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动物致损侵权责任的承担与紧急避险损失的承担。这是一道要求判断因一行为引起连番后果的责任归属的复合题,有一定的难度,其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分析各种法律关系。丙的损失属动物致损,应由过错人甲承担,丁的损失是由丙的紧急避险行为引起的,亦应由甲承担,因该险情是由甲招致的。其法条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9 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承担民事责任。……”
15、下列关于民事主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由它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来实现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c.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发生和消灭的时间是一致的
d.和自然人一样,各个法人之间具有平等一致的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d
解析:尽管法人和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毕竟不同于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的共同的,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各种限制且各不相同。
16、下列属于法人组织的是( )。
a.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织 b.合伙组织 c.中国工商银行 d.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答案: c
解析: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法人组织。中国人民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行属于非法人组织。
17、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为 ( )。
a.合伙企业申请营业执照之日 b.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合伙企业挂牌之日 d.合伙企业自登记之日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18、《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通知其他合伙人。
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9、依 ( )为要件,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
a.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b.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 c.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d.法律行为的相互关系
答案:c
解析: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可以将其分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
20、司机李某要出差到上海,张某委托其代买一箱核桃,李某见当地核桃物美价廉,就以张某的名义多买了两箱。李某多买两箱核桃的行为属于( )。
a.代理权终止以后的行为 b.有权代理行为 c.滥用代理权行为 d.超越代理权行为
答案:d
解析: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即代理人虽然有被代理人的授权,但其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而是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其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